從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開始起草時算起,66年間,新中國幾代民法學人篳路藍縷、永不言棄,不斷接力,終於在2020年初夏,將中國帶進“民法典”時代。
“法典,經過整理的比較完備、系統的某一類法律的總稱。”這是《現代漢語詞典》對“法典”的定義,這一表述,揭示出了從法律到法典“一字之差”,卻在時光軸上力若千鈞。民法典,凝聚著幾代人的心血,歷經幾十年的努力才編纂而成。特別是2014年編纂工作重新啟動以來,全國人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廣泛徵求全社會的意見,成為秉軸持鈞的關鍵一環。
民法典最鮮明的特色之一就是“民族性”。“當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三次進京參與民法典起草,時間的跨度讓他從青年俊才成為耄耋老者;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在立法的不同階段分五次一共提交了170條修改意見,部分被採納的結果讓他感受到參與者的分量。真理會越辯越明,法學體系的成熟必然需要實踐的積累,而“一棒接著一棒跑”成為行動上的共識。2020年5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新中國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爐,中國的民法體系經歷從“法律”到“法典”的歷史轉換。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可以預見的是,當中國民法典最終浸潤到日常生活之中,我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也將能夠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生活中難免遇到不愉快的“小事”,比如遭遇“霸座”、被“垃圾信息轟炸”……如今,這些生活中看似微小的“鬧心”事,都將被民法典以明文規定一一“校正”。從小處説,人們的心情會更舒暢,從大的角度而言,很多潛在矛盾都可以被扼制在萌芽中,讓我們所倡導的主流價值觀具體而有形——把法治與道德的目標具體落實在了一個個“人”的身上。這樣的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成為民法典的生動注腳。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以民法典為支點,中國民事法治的未來將更加前景可期。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我們的奮鬥目標,時刻心繫群眾所思、情係群眾所想,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時刻保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政策制定從人民利益出發,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發展成果與人民共享。民法典突出對綠水青山藍天的保護,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的基本原則,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首次將數據、網絡虛擬財産納入保護範圍,新增保理合同相關規定……以上種種規定無不紮根中國土壤、緊扣時代脈搏,鮮明體現著新時代特點,折射出新時代風貌。同時,遭遇“霸座”怎麼治、出租房的房東要賣房怎麼解、高空墜物傷人怎麼辦等百姓所憂所盼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破解,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理念。
孟德斯鳩説過:“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裏,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通過民法典,是國家立法走向完善、走向成熟的一個標誌。中國民法典的民族性體現在堅持依法治國、以德治國結合的民族智慧,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的民族精神特徵,時刻關注一切群眾的實際生産生活問題,把人民安居樂業、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小事當大事,勿以事小而不為,從人民群眾關心的事情做起,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此外,“優良家風”“夫妻互相關愛”等入典,更從文化方面延續中華民族延綿千年的人文基因。最近熱議的“離婚冷靜期”“敬老愛幼”等相關規定,都體現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中華傳統美德的印記,是傳承優秀民族精神、傳遞中華民族精氣神的“中國式”立法表達,而對於普通民眾而言,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具象化。(作者:安進秋)
來源: 人民論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