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醒傳統節日的儀式感

2017-02-03 10:28:28|來源:人民日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前庭後院挂滿了燈籠,又是宮燈,又是紗燈,燭光輝煌,地上鋪了芝麻秸兒,踩上去咯咯吱吱響。”“至於孩子,頭天晚上母親已經反復地叮囑過了,過年時最好不説話,非得説時,也得斟酌詞語,千萬不能説出不吉利的詞。”作家筆下的春節,總能勾起許多人的鄉愁回憶。物質豐富、文化多樣的時代,人們雖然創設出各具特色的過年新形式,但傳統年俗的儀式感,從未在我們的文化記憶中失落。

  如果沒有節俗帶來的儀式感,春節這樣的傳統節日便會與普通的假期無異。儀式感猶如生活的調味劑、文化的倍增器,它讓平庸的生命懂得莊重,讓潦草的生活煥發溫馨。儀式感是元宵佳節的燈火輝煌,是清明祭祖的慎終追遠,是中秋月圓的千里相思,是重陽登高的健康企盼。因為闔家團圓、守歲祈福、拜年賀歲等儀式感的存在,春節成為我們復蘇文化記憶、確認精神歸屬的重要時刻。我們重視過年,正是為了溫熱內心的儀式感,觸發文化意義上的深層感念。

  “一個字,累;兩個字,消費;三個字,大聚會;四個字,胡吃海睡”,幾乎每年都會有不少人感慨年味變得寡淡。過年過年,“過”意味著莊嚴,“年”代表著主題。過得太隨意,吃吃喝喝、玩玩鬧鬧,過得太前衛,埋首于手機、沉迷在網絡,都會失去過年的氛圍。而像通宵麻將、紅包攀比、奔波酒桌,更是折射出世道人心的庸俗化。對待文化傳統,最令人憂心的事情莫過於,“‘物’的敗壞,尚可恢復,而‘文化精神’一旦敗落下去,要拯救回來,怕是難以計算時日”。節日內涵要靠節俗形式來承載,要有過節的“規定動作”,得遵照一定的“打分標準”。如果貪圖舒適享受,把節俗儀式當作應景的形式、累人的負擔,甚或貼上“糟粕”的標簽一腳踢開,節日豈能不變味?

  告別了娛樂匱乏和物質貧瘠的年代,讓溫潤文化生活、慰藉人倫情感的“文化糧食”豐富起來,我們才能進一步告別靈魂信仰的困乏。繼承與創新,哪一方面都不能輕視。過去以真竹“著火爆之”即為“爆竹”,如今更為環保的電子爆竹有替代傳統爆竹之勢。過去拜年講究作揖、磕頭,如今短信、視頻、微博都可以成為心願的承載。過去烘托家庭幸福的是一桌豐盛年夜飯,如今全家一起看場電影、拍張闔照,同樣定格幸福團圓。變化的是年俗形式,不變的是文化追尋和情感慰藉。正所謂,“非新無以為進,非舊無以為守”,喚醒儀式感並不僅是發思古之幽情,也不是搞形式主義,而是不斷挖掘承載文化傳統和節日內涵的時代載體。如此,年俗才能生生不息,年味才能回味無窮。

  春節這樣的文化傳統,不是擺在玻璃櫥窗裏供人參觀的出土文物,而是我們生於斯、長于斯的生活根脈。今天我們能夠在春節裏像古人那樣,感受“莫笑農家臘酒渾,豐年留客足雞豚”的喜悅,舒展“柏綠椒紅事事新,隔籬燈影賀年人”的豪情,體味“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的意境,原因就在於文化傳統的一脈相承、代代相傳。歷久彌新的文化傳統,永遠是我們的精神原鄉。不論我們走多遠,傳承好、發展好“文化家底”,喚醒內心的儀式感、認同感、使命感,我們就能記得住回家的路,忘不了鄉土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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