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一經理非法獲取數萬個人信息

2017-03-22 12:14:55|來源:解放日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新東方教育培訓機構市場經理非法獲取數萬公民個人信息,稱交換學生信息是“行業規則”

  去年八月,剛剛考完雅思沒多久的小陳便收到了一通電話。電話那頭直接叫出了小陳的名字,自稱是某留學仲介機構,詢問小陳對出國留學“有什麼想法”。小陳十分詫異,自己從未和這家留學機構打過交道,對方是怎麼獲得自己的個人信息,還知道自己有留學的意願的?

  如今,小陳的困惑有了答案。日前,浦東警方偵破了一起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案,曾在新東方就職的顧某利用職務之便,秘密獲取了數萬條包含有公民個人姓名、手機號、微信號、畢業院校的信息,並向外出售。

  目前,顧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犯罪嫌疑人顧某。曾在新東方教育培訓機構上海分公司擔任市場推廣部經理的他,接受採訪時侃侃而談:“我知道這樣獲取和出售個人信息是違法行為。但是別的行業不敢説,在我從事的教育培訓行業,交換客戶信息應該是一條‘潛規則’。”按照顧某的説法,為了獲得更多潛在的客戶,位於産業前端的培訓機構和後端的留學仲介,有些會選擇交換個人信息。

  據他稱,以他所在公司為例,每個月一般開展三四次線下活動,每次可以獲得50-100名參與者的個人信息。在獲取了公民個人信息後,便會有其他培訓機構和個人找到他,希望獲取或購買這批個人信息。“一部分優質的信息,比如已經在培訓機構就讀的那些人,他們的信息我一般拿去賣了,每條0.5到1元不等。”他堅稱,自己出售的所有信息,買主都是同行。“即使有賣給個人,那他一定也是同行。”

  浦東公安分局三林派出所治安警長姚仲晨介紹道,警方在將顧某抓獲的同時,還從其暫住地繳獲了作案用筆記本電腦、IPAD、手機、銀行卡等物。“顧某違法販賣個人信息,並從中獲利1萬餘元,其行為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警方提醒市民,如今,生活中可能遺留下個人信息的場合已經越來越多。在輸入和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前務必三思。對於因工作關係可能接觸到公民信息的相關人員,更應該履行職責保護好公民隱私。文/解放日報記者 王閒樂 通訊員 張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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