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21日電(記者朱翃)近日,上海警方根據線索,搗毀一個以小額貸款為名的非法牟利犯罪團夥,抓獲以宋某、王某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初步查實的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
2015年7月,時先生因急於歸還債務,經朋友介紹向涌昇金融公司借貸10萬元,並約好與該公司的人見面。一位自稱涌昇公司“風控人員”的男子在了解時先生的基本情況後,拿出一張借條讓時先生填寫。時先生發現,他雖然借10萬元,但卻需要填寫20萬元的借條。對方解釋:“這是行規,如果不違約你只需要還10萬元就可以。”
之後,該公司人員以種種狀況使時先生“違約”,之後以語言威脅和毆打等方式,逼迫時先生多次寫下借條,並用他的銀行卡反復做銀行流水留下“證明”。至9月6日,原本10萬元的借貸合同金額已飆升至110萬元。
在得知時先生名下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産後,該公司便答應借他30萬元還清之前的“欠債”,但要求他簽下“陰陽合同”:真正的合同中,雙方約定欠款30萬元;而在另一份合同中,書面欠款數額達到145萬元。在這樣不斷的“套路貸”中,時先生越陷越深,至2016年10月,他欠款已達384.7萬元,並損失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産。
時先生報案後,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和靜安公安分局經過縝密偵查,發現了諸多類似的案件線索,這背後有一個犯罪團夥多次以虛假借款的方式實施違法犯罪。以宋某、王某為首的犯罪團夥逐漸浮出水面,他們平時以“迅速放款”為誘餌辦理小額貸款來吸引被害人,哄騙被害人在空白借條及協議上簽字,寫下高於借款額幾倍的數額。之後,犯罪團夥就以語言威脅、電話騷擾、非法拘禁等手段,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進行騷擾、毆打和恫嚇進行強行收賬,進而實現將債務“滾雪球”,通過層層“平賬”和“再借款”,犯罪團夥最終獲取的錢款往往是被害人最先借款額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今年2月21日,警方一舉抓獲這個團夥的18名犯罪嫌疑人,並在現場繳獲多份涉案借條。警方還發現,這家所謂的“涌昇金融公司”竟然連工商註冊都沒有。警方初步查明的受害者有20多人,涉案金額達1000余萬元。
上海靜安公安分局副局長虞星波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急需小額貸款的心理,哄騙被害人寫下高額欠條,故意使對方“違約”然後上門敲詐勒索,作案方式具有極強的迷惑性,犯罪團夥的反偵察意識也很強。警方提示,遇到此類借貸詐騙一定要警惕,及時固定證據並第一時間報警。
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罪行,均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