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條例"買分賣分"納入徵信系統

2017-03-23 15:42:03|來源:文匯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將於本週六實施。這對市民出行會有什麼影響?昨天,上海市公安局舉行交通大整治一週年暨新版道交條例新聞採訪會。

  會上,上海市公安局法制辦公室主任范宏飛介紹,新《條例》總則部分中,明確了本市道路交通管理應當堅持適應超大城市特點,堅持綠色交通、堅持依法嚴管等理念和原則。

  新《條例》實施後,開車要更謹慎。范宏飛對於新《條例》中駕駛員關心的多種新增違法行為如何處罰作了明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記2分,罰款200元;機動車駕駛員未使用安全帶,罰款50元;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罰款100元。

  范宏飛提醒,有了違法行為要及時接受處理。新《條例》對於逾期未接受調查、處理的,做了兩方面限制。一方面,對違法事實清楚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另一方面,對於逾期未接受處理達到5起的,公安機關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行駛證。

  新《條例》在具體措施上體現為“有堵有疏,疏堵結合”。

  在“堵”方面,表現為對機動車的限制,比如:在道路停車位劃設上,明確本市中心城區不再新增並逐步減少全天性道路停車位,適當提高機動車出行成本。在“疏”方面則進一步細化“公交優先”“鼓勵慢行交通”措施,還明確載客人數在20人以上的汽車可借用公交專用道,引導大家集約化出行。

  新《條例》在管理手段上除強調經濟手段、科技手段外,還專門將“買分賣分”“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一年內有5次以上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等行為納入徵信系統,利用信用手段拓展管理的廣度和深度,提高執法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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