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電子警察"已抓拍5000余起"車不讓人"

2017-04-25 10:06:40|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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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

  晨報記者鄔林樺吳藝璇

  “斑馬線禮讓行人”在一些司機看來是一種“禮儀”,但實際上,“不按規定禮讓行人”是不折不扣的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違法者要被記3分、罰100元。

  交警部門表示,當人行橫道顯示為綠燈時,如有行人通過,可通行的車輛必須在人行道後等候,壓線行為也會被視為“未按規定讓行”。

  為了減少“人車爭道”的情況,上海警方多次開展專項整治,並在永興路、共和新路路口以及長壽路700號前,試點安裝了兩套“電子警察”,專門用於抓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機動車。截至4月20日,兩套“電子警察”共計抓拍該類違法行為5000余起。

  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門表示,此類電子警察將在試點後,推廣至全市其他相關路段。

  1.5小時查處8起不讓行人

  

  昨天9時40分許,一輛銀色斯柯達行駛至江浦路控江路路口時,右轉彎穿過人行橫道將行人逼停,本應該“車讓人”卻成了“人讓車”。該車當場被交警攔停。

  “今天主要是我心急了,確實應該讓行的。”一搖下車窗,車主急忙解釋,稱自己為了送孩子去醫院看病,情急之下只看到了一側的共享單車,卻忽視了另一邊走過來的行人。“該罰的,我以後不會了。”隨後,楊浦交警依法對其處以罰100元、記3分的處罰。

  在有信號燈的路口,越來越多的車輛習慣禮讓行人,但在沒有信號燈的路段上,車輛會禮讓行人嗎?

  記者來到周家嘴路1299弄的一處丁字路口,來往車輛你爭我搶,人行橫道上的行人經常陷入“舉步為艱”的窘境。10時左右,兩位行人沿斑馬線南向北,走到一半,一輛藍色轎車不僅沒有禮讓,反而在行人面前加速通過。

  被現場交警攔下後,這名司機卻大呼冤枉:“我看到行人停下來讓我,我才開過去的,我踩剎車了。”現場執勤交警説,機動車在通過沒有指示燈的路口時,應減速慢行,觀察路口確認無行人通過後再通行。

  幾乎同一時間,一輛由西向東行駛在周家嘴路上的轎車,在通過人行橫道時雖速度減緩,但仍然以慢速壓過人行道,搶在兩位行人前通過。據現場交警介紹,這同樣屬於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隨即將該車輛攔停並進行處罰。

  據楊浦警方介紹,在昨日一個半小時的整治中,共查處了8起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人的違法行為。

 

  車壓線即視作未禮讓行人

  

  在整治行動中,一輛計程車從江浦路右轉進入控江路,司機不顧走在人行橫道上的路人,行駛至人行橫道時並沒有禮讓的意思,壓過人行道搶先通過。這一幕沒能逃過交警的雙眼,隨即上前將其攔停。

  面對處罰,司機不以為然:“我哪違法了?我難道右轉不可以嗎?”執法交警指出,只要行人直行方向是綠燈,左、右轉車輛都需停在人行道後讓行,壓線行為也會被視作“未禮讓行人”。

  最終,這名司機被處以罰100元、記3分的處罰。

  楊浦交警支隊責任區二大隊大隊長陳超澤表示,經過一個多月的宣傳,目前多數駕駛員都能養成“車讓人”的意識。據了解,為提醒機動車駕駛員避讓行人,楊浦警方還在55個沿街中小學幼兒園校門口的人行道上加裝了黃閃燈,並排摸了近250條路段的橫道線避讓情況。警方希望,通過以上措施,能夠讓新《條例》更加深入人心,督促駕駛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抓拍10秒視頻和4張照片

  

  除現場執法,去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門在永興路、共和新路路口安裝了“電子警察”,專門用於抓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機動車;截至4月20日,共抓拍該類違法行為1288起。今年2月底,長壽路700號也安裝啟用了同樣的“電子警察”,截至4月20日,共抓拍該類違法行為3796起。

  那麼,“電子警察”究竟如何抓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呢?

  “當人行道的綠燈亮起時,電子警察才啟動。”據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張瀛漩介紹,電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離交叉車道左右各約半根車道的區域內,劃定一個虛擬框,行人在這個框內,被認為處於危險距離,如機動車不避讓行人駛過停車線,將會被抓拍。

  據悉,電子警察將會抓拍一段10秒左右的視頻和4張違法照片,其中3張分別是行人在虛擬框內而車在停車線外、行人在虛擬框內車輛駛過停車線和車輛駛出橫道線,第4張則是違法車輛的車牌特寫。

  為防止誤判,交警部門表示,所有上述照片都會經過人工比對,比如交通協管員或清潔工出現在斑馬線上作業的情形,交警會在後臺自動刪除。如果機動車駕駛員確有異議,可以申請復議,調閱電子警察抓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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