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海事法院處理涉哈薩克斯坦海事強制令案件
人民網上海5月22日電 一批價值278萬多美元的民生基建設備,本應自日本運至哈薩克斯坦,卻因費用糾紛滯留在連雲港港區近半年。在貨物面臨超期即將被海關沒收、拍賣風險的節骨眼上,上海海事法院24小時內實地調查,48小時內發出海事強制令,72小時內落實貨物交接,快速辦結了這起涉“一帶一路”海事強制令案件。2017年5月21日,這批貨物沿著“亞歐大陸橋”路線整裝起運。5月22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駐華大使館向上海海事法院發函表示感謝。
跨境多式聯運 費用糾紛致貨物滯留
2016年底,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聯盟多式聯運有限合夥公司(SOYUZ TRANS LINK LLP,以下簡稱聯運公司)接受貨主指示,委託深圳某物流公司(以下簡稱物流公司)代理出運一批民生基建設備自日本運至哈薩克斯坦。
2016年11月29日,設備運至連雲港港,物流公司一直以聯運公司曾欠付其費用為由,拒絕安排後續貨物運輸事宜,致使貨物長期滯留于連雲港港。隨著滯留時間的增加,損失也在不斷擴大。根據海關規定,暫時進境的集裝箱和集裝箱式貨車車廂應于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如無延期申請,海關有權沒收、拍賣留置的貨物。
法官實地調查 名稱相似使公司混淆
眼見這批設備到5月底就滿6個月,情況緊急,若不及時處理,後續損失將無法估算。2017年5月10日,聯運公司以保障其合法權益,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為由,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強制令申請。
上海海事法院接受申請後當天立即走訪連雲港海關、物流堆場等地進行實地調查,並對聯運公司、物流公司開展電話詢問工作。經了解,聯運公司實際上並未拖欠物流費用,而是物流公司將另一家名為SOYUZ TRANS LINK(DUBAI)的公司與聯運公司混淆。
法院審查申請 裁定准許後落實交接
翌日,上海海事法院召開聽證會,審查海事請求人聯運公司提出的海事強制令申請。
在聽證過程中,法院了解到聯運公司已向物流公司支付相關貨運代理費用,但物流公司沒有安排貨物的後續運輸;在聯運公司主張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物流公司也沒有返還貨物。
審核證據及相關擔保後,法院當天作出民事裁定併發出海事強制令,責令被請求人物流公司立即向聯運公司交付涉案貨物。考慮到貨主代表簽證到期已離境返哈,承辦法官又趕赴物流堆場落實了貨物交接及相關費用、手續處理事宜。5月21日,這批貨物最終通過“亞歐大陸橋”順利出運。5月22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駐華大使館向上海海事法院發函表示感謝。
上海海事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大力加強涉外海事海商審判工作,公正高效審理涉“一帶一路”案件,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保障。(王文娟、葛培、鮑海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