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同樣需要“天朗氣清”

2017-09-11 09:04:17|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9月16日將在上海舉辦開幕式 網絡空間同樣需要“天朗氣清”

  維護網絡安全需要構建規則,維護可持續發展,法治化管理成必然趨勢

  9月5日上午,正準備前往機場趕赴外地開會的市民楊旭手機忽然刷出一條信息:虹橋機場墜機!連結的視頻中,濃煙滾滾的高架道路上,虹橋機場方向的道路指示牌清晰可見。情況是否嚴重?航班會取消嗎?楊旭立即跟航空公司聯繫,卻被告知“從未發生這樣的事情”。兩天后這條謠言的炮製者被警方拘留,他造謠的初衷竟是“炫耀自己有本事‘知道別人不知道的’。”

  網絡已經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成為人們學習、工作、生活的新空間。數據顯示,中國網民規模已達7.31億,其中手機網民6.95億,增長率連續三年超過10%。和人們的現實生活環境一樣,網絡空間同樣需要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維護網絡安全,需要構建網絡規則。近年來,多部涉及互聯網的法律法規密集出臺,相關部門對網絡空間的治理不斷走向縱深,在不少市民看來,網絡空間建法立制才能築牢安全基石。

  今年的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將於9月16日至24日在全國範圍內統一舉行,主題是“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今年宣傳周的開幕式、網絡安全博覽會暨網絡安全成就展、網絡安全技術高峰論壇、一流網絡安全學院示範高校授牌、先進典型表彰等重要活動在上海市舉辦。

  規則是安全的基石

  “我有一段時間根本不敢打開評論。”市民張磊在微博上評論了一部影視劇後,評論跟帖引來一堆謾罵甚至詛咒其家人,還有人威脅稱“你走在路上當心點”。這讓張磊十分不解:“難道網絡空間就是一個垃圾桶?”

  張磊的煩惱很多網民都曾遭遇。網絡跟帖評論本是網民互動交流、表達意見、輿論監督的途徑,卻出現傳播網絡謠言、散佈污言穢語、發佈違法違規信息等不良現象。針對這些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8月25日公佈《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要求網站建立跟帖評論審核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信息。

  對於下個月即將實施的《規定》,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針對的是用戶公開發佈的信息,而不是個人通信信息,不會損害個人隱私;要求處置的是違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礙言論自由問題。”

  “互聯網+”高速發展,難免泥沙俱下,“網絡水軍”即是一例——他們通過職業化地傳播謠言或大量評論牟取利益,卻導致大量虛假網絡信息蔓延。此次出臺的《規定》明確要求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基於錯誤價值取向有選擇地刪除、推薦跟帖評論,不得利用軟體、雇傭商業機構及人員等方式散佈信息。《規定》還明確要求,網站要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跟帖評論服務——可謂扼住了“網絡水軍”的命門。

  網絡技術發展一日千里,對互聯網治理提出挑戰——但“難管”不等於“不管”。《規定》關注到正在興起的評論方式——彈幕,要求加強彈幕管理,提供彈幕服務的網站要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信息內容。在一些專業人士看來,這樣的要求對網站的技術及管理人員提出了較高要求,卻是大勢所趨。

  《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涉及互聯網的法律法規近年密集出臺,為網絡空間健康發展護航。

  “把互聯網管理納入法治化的軌道是必然趨勢。”張磊説法治化的互聯網空間是自己作為網民所樂見的:“規則是安全的基石,互聯網也不例外。”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今年8月初,一張4名中國青年身穿仿製二戰日本軍服在四行倉庫抗戰紀念館前合影的照片開始流傳,在網上引起網民的一致憤慨與譴責。

  上海市公安局立即著手調查,赴四川、浙江、北京等地取證,李某等5人均主動投案並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李某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8月23日,李某、高某、項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胡某、劉某因未成年、違法情節顯著輕微,被教育訓誡。

  披上虛擬的外衣,一些網民和企業在網上的行為變得“信馬由韁”。“互聯網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上海市公安局曾多次查處網絡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互聯網上的行為同樣要守法,警方將對違法行為一查到底、嚴懲不貸。”

  網絡也是公共場所正日益成為共識,但這一公共場所與現實中的公共場所的物理區別為執法方式帶來新挑戰。

  今年,北京市網信辦、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網信辦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依法關閉了嚴重違法違規的“中國上海網”和“上海新聞網”。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未經新聞管理部門前置審核同意的網站,不得以“新聞網”命名並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主辦單位性質為非國家級單位的網站,不得以“中國”等字頭命名。今後,這樣兩地管理部門聯動執法的方式還將加強。

  在一些專業人士看來,法律法規出臺之後,更要強化執法的決心,鼓勵維權的意識。“幾起重大案件的偵破讓我們看到,只要有破案的決心和意志,排除執行過程中受到各種主客觀因素干擾,有關部門相互配合,技術上是完全沒問題的。”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陸志安認為,執法部門不能畏于執法成本,也不能讓受害個體承擔高昂的維權成本。

  讓網絡涌動正能量

  今年7月8日,上海歌劇院品牌戰略部兼藝術教育部主任徐樂娜用手機鏡頭帶領觀眾走進舞劇團《舞動Opera》的排練廳,直播了一個小時《卡門》舞段的現場排演。無獨有偶,安徽黃山一所縣級小學的教師汪素秋成了“網紅”:這位國家級非遺項目“程大位珠演算法”的代表性傳承人將自己的珠算絕活兒搬到網絡上直播,吸引了眾多年輕人成為“粉絲”。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高雅藝術、傳統文化,借助互聯網走進年輕人的世界,也讓“互聯網原住民”驚訝網絡之外還有這樣精彩的世界。

  曾幾何時,人們一提到“直播”“網紅”,第一印象就是大尺度涉黃、暴力鏡頭,濃粧艷抹、“奇葩”形象……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佈的《網絡表演(直播)社會價值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網絡表演(直播)整體營收井噴,達到218.5億元,資本的滲入更滋長了直播的“野蠻生長”。

  互聯網推動創新,新生事物如何不長成“歪脖樹”?今年4月,國家網信辦對“紅杏直播”“蜜桃秀”等18款直播類應用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核查取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在應用商店下架並關停這些直播類應用。此前,國家網信辦等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整治網絡直播平臺存在的亂象,將1879名嚴重違規網絡主播納入“黑名單”,在各直播平臺禁止其重新註冊賬號。

  “互聯網是一种先進的傳播渠道,沒有好壞之分,但傳播的內容卻不能不分對錯。”在一些專業人士看來,互聯網在法治化框架下的治理,就是要讓網絡成為一棵“健康的大樹”,涌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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