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做好平時徵兵準備工作,高品質高標準完成年度徵兵任務,日前,市政府徵兵辦根據國家《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和《上海市徵兵工作條例》的規定,制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度兵役登記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兵役登記的對象範圍包括高等學校適齡公民和鄉(鎮、街道)適齡公民。高等學校適齡公民為具有本市部屬、市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學籍,2017年年滿18至22周歲的在校男性公民(高職專科二年級、本科三年級的,年齡放寬1周歲)和年齡不超過24周歲的應屆普通高職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男性公民;鄉(鎮、街道)適齡公民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2017年年滿18至22周歲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學生和應屆畢業生)和年齡不超過24周歲的往屆普通高職專科及以上學歷、在外省市高校就讀的應屆普通高職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男性公民。
通知明確,高等學校適齡公民和鄉(鎮、街道)適齡公民的兵役登記工作,分別由其學籍所在高等學校和戶籍所在鄉(鎮、街道)組織開展,按照網上兵役登記和應徵報名、現場確認和初檢初審、推薦和確定預徵對象等步驟組織實施。
通知要求,6月15 日前,各高等學校在一個不漏地完成高等學校適齡公民網上兵役登記的同時,完成網上應徵報名、現場確認和初檢初審、預徵對象確定和徵兵體檢等工作。6月30日前,各鄉(鎮、街道)在一個不漏地完成鄉(鎮、街道)適齡公民網上兵役登記的基礎上,完成網上應徵報名、現場確認和初檢初審、預徵對象確定等工作。
通知強調,兵役登記是適齡公民向兵役機關就其自身履行兵役義務權利的註冊登記,並由兵役機關確定其履行兵役義務資格能力進行界定的一項法定行為。實行兵役登記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義務,也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定職責。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依法組織或督促適齡公民及時登陸“全國徵兵網”參加兵役登記、按時到指定地點確認登記情況。逾期沒有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須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武裝部申請補登並説明原因。凡不參加當年網上兵役登記和現場確認的適齡公民,均不能被推薦、確定為預徵對象,不能徵集入伍,有關部門和單位也不能受理其就業、就學、出境和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申請。適齡公民如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阻礙適齡公民參加兵役登記,經教育不改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