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地産長效機制在路上 國家級住房租賃條例或加速出臺
《住房租賃管理條例》立法正在加速。近日,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成聯合調研組,赴多地對《住房租賃管理條例》等徵求意見和建議。
中國房地産業協會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將成為我國第一部專門規範住房租賃的行政法規,進一步凸顯了建立租售並舉長效機制,加快租賃市場發展的重要性。同時,立法中如何規定租售同權及如何設計鼓勵機構進入租賃行業的相關制度值得關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透露,9月下旬,專題調研組到湖北省展開調研,與湖北省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國土廳、教育廳等17家省直部門、企業、房主、租客進行座談,聽取了企業情況介紹,詳細了解了租金水準、佔收入比重、租期約定、押金標準等具體租賃情況,詢問了租客對居住生活體驗、企業服務品質的滿意度。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將對租賃行為各方權責進行認定,對政府公共租賃平臺建設與監管、住房租賃企業的房屋建設標準、裝修設施標準和價格標準等方面予以規範,同時從稅收、融資等方面對租賃企業予以支持。
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産市場監管司副司長楊佳燕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將加快推進住房租賃的立法,配合相關部門,積極推動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儘快出臺,為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今年7月底,住建人士透露,通過立法,將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時,還要健全住房租賃監管的體制機制,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住房租賃單獨出臺條例説明管理層已將租賃納入我國住房體系重要部分,確立租賃與購買的平等地位,真正實現租售並舉。”據有關人士介紹,今年5月時,我國曾就第一部明確規範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規——《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而下階段《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和《住房銷售管理條例》或將分別出臺。
2016年年底,中央首提要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讓房地産政策悄然發生變化。今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下發了《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單位,再度明確購租並舉,租售同權。隨後,國土部、住建部聯合發佈《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確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13個城市進行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正式開啟租房時代。
方正證券分析師任澤平表示,截至目前,我國已有二十余個省份(直轄市)出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細則,從供給、金融、財政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除政策鋪墊外,住房租賃的具體落地也在鋪開。10月13日,武漢首次召開住房租賃企業與銀行對接會,助推武漢住房租賃國家試點工作。會議透露,為給住房租賃市場各方提供統一標準和品質的服務,全市將建立融合政府監管、金融服務、企業供房和個人選房功能于一體的城市級租房平臺。
此外,中國銀聯也宣佈與瀋陽市房産局簽署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合作協議,共同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建設,提升老百姓租房、用房綜合服務體驗。與此同時,中國銀聯還正在積極加快與其他住房租賃試點城市的合作進展,今年年內有望在12個試點城市全部實現服務開通。
一線城市更是直接從土地入手,推動住房租賃執行。10月11日,廣州首宗全自持土地進行出讓,地塊要求整體確權不得出售,將用於建設租賃住房且出租對象需要政府同意。值得關注的是,地塊要求競買申請人應當符合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在廣州市範圍內競買商品住宅用地從事房地産開發必須使用自有資金。
北京方面,增加19宗住宅70年産權出租房用地的供應,將提供近2萬套房源。上海方面,推出多宗低價“只租不售”地塊,要求受讓人應在出讓年限內整體持有租賃住房物業並持續出租運營。深圳方面,不僅要求企業建設過程中進行配建不低於20%的自持租賃住房,並將收儲100萬套城中村房統一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