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剛過,不少持卡人已經買的盆滿缽滿,“雙12”到來之前,急需資金補血。近日,某股份制銀行發佈公告稱,將對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進行調整,部分持卡人信用卡賬戶的預借現金額度調整至不超過信用額度的50%,而此前該行給持卡人預借現金的額度基本為不超過信用額度的30%。
事實上,瞄準預借現金業務的銀行不在少數。某國有大行公告稱,部分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調整為最高不超過總授信額度的50%;另一家國有大行也發出公告,該行信用卡境內櫃面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由1萬元提升至2萬元。同時,信用卡櫃面渠道每卡每日現金轉出限額由5000元提升至2萬元,手機銀行和個人網銀渠道每卡每日現金轉出限額由5000元提升至1萬元。
預借現金不再享受
最低還款額待遇
所謂的預借現金,是將信用卡的授信額度轉化到存款賬戶,便於持卡人支取、轉賬等。目前,多家銀行的信用卡都提供了此項服務。以往,各家銀行對於信用卡預借現金的限制都較為嚴格,通常為信用卡額度的30%—50%,而每日的取現額度常常只有2000元。從2017年開始, 預借現金和櫃面取現額度都有所放開。
不過,額度提高,還錢的要求也隨之提高。自2018年2月1日起,上述股份制銀行信用卡透支取現金額將全額計入當期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即取現不再享受最低還款額待遇。
另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大部分銀行均將預借現金的額度提高為50%。
而銀行看重預借現金業務也正是因為其背後帶來較為豐厚的利潤。預借現金不享受免息還款,從取現當天起至清償日止,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按月計收複利。除此之外,預借現金業務還要收取手續費。一般而言,境內人民幣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取現金額的1%,最低收費每筆10元人民幣,境外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取現金額的3%,最低收費每筆3美元或30元人民幣。
由於預借現金額度的提高,銀行對於持卡人申請現金後的資金流向的管控也隨之升級。有多家銀行要求,對於單筆或單日累計透支金額30萬(含)元以上的交易,要求持卡人提供真實的資金用途證明以確保卡片透支消費或預借現金,用於合法、合規、合理的消費領域。
持卡人或
借道第三方支付套現
2016年,央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加入。該規定對“現金充值”做出了新的界定,“允許向本人銀行結算賬戶、本人支付賬戶辦理現金轉賬、現金充值。現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將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內資金劃轉到本人在非銀行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也就是説,當借記卡沒有充足資金時,信用卡可以為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戶充值。
不過,現金轉賬、現金充值的收款賬戶應分別為本人銀行結算賬戶、本人支付賬戶,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間的轉賬,發卡機構可自主確定是否提供現金充值服務,並與持卡人協議約定每卡每日限額。根據本報記者了解,多家持牌機構均已開展信用卡充值業務。
該新規於今年1月1日實行,至今已近一年。資深信用卡持卡人小張告訴本報記者,目前,信用卡套現變更加簡單:首先,用信用卡為第三方支付平臺充值;然後,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提現;最後,將錢轉入儲蓄卡中,第三方支付平臺僅收取少量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