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梳理自年初至今一行三會發佈的監管文件以及相關人士的表態可知,遏制通道業務、同業業務和理財業務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的野蠻擴張仍是金融監管部門政策的重點,在去年金融機構相關業務規模已經有所降低的基礎上,今年相關業務的收縮將更為顯著。
所謂“影子銀行”,即有著類似銀行的功能,但又無法直接獲得中央銀行流動性和公共部門信用擔保支持,不能穿透的、存在著監管套利和監管真空的金融産品。具體而言,普通的商業銀行貸款需滿足一系列監管要求,比如存款準備金、風險撥備等,而影子銀行貸款由於是表外業務,因此不受上面提到的這些銀行監管要求的限制。同時,影子銀行産品內部往往有層層嵌套,涉及多個監管體系,因此監管難度也更高。
2018年以來,多渠道封堵“影子銀行”的金融監管政策密集出臺:《關於規範銀信類業務的通知》旨在遏制信託通道;《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將資管業務、表外業務及同業業務納入大額信用風險暴露監管框架;《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也旨在堵上委託貸款的通道。《關於保險資金設立股權投資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也明確,禁止保險資金股權計劃以明股實債方式開展通道業務以及禁止多層嵌套、資金關聯交易、違規股權投資。
監管層相關人士的表態也直指“影子銀行”。央行副行長易綱日前撰文稱,央行將探索把影子銀行、房地産金融、互聯網金融等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將同業存單、綠色信貸業績考核納入MPA考核。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也表示,2018年的工作重點包括,繼續壓縮同業投資,將特定目的載體(SPV)投資作為監管檢查重點,對委外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
實際上,“影子銀行”問題在2017年初便得到監管的重視。銀監會數據顯示,2017年,銀行理財少增5萬多億元,通過“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少增約10萬億元。表外業務總規模增速逐月回落,100多家銀行主動“縮表”。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業治理亂象取得初步成果,但監管層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仍然沒有放鬆。“堅決剎住亂象,堅決治愈沉疴。”這是郭樹清在上述工作會議上的表態。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助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減少信貸資金流向違法違規領域,降低宏觀杠桿水準,降低銀行業整體風險,遏制金融市場亂象和違法違規行為高發多發勢頭,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應主動配合監管,回歸本源,突出主業,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水準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