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出境遊已深入人們日常生活。特別是乘坐郵輪出境旅行的遊客,還可享受免簽上陸許可等便捷,頗受人們歡迎。但在郵輪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伴隨而來的犯罪問題也不容忽視。2016年以來,寶山區檢察院共辦理利用郵輪偷渡案件8起,涉及偷渡人員13人。
石某某在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開了一家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在網上發佈代辦出國勞務等信息,對外開展勞務仲介業務。實際上,他的主業是幫別人辦簽證,也幫想出國打“黑工”的人進行“包裝”。為了給不符合條件的人開據虛假證明,他還專門註冊成立了一家閥門有限公司。
孫某某、張某甲是石某某在網上結識的二級代理,他通過他們在山東、河南等地進行人員招募,並組織這些人以郵輪旅遊的名義出境後,再伺機脫團、滯留當地打工。石某某以每人3萬元到3.5萬元的價格,向二級代理收費,而二級代理則根據市場行情,向偷渡人員收取4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費用,賺取差價。
2016年8月,孫某某招募到想出國打工的蘇某某、李某某,交由石某某操辦赴日本打工事宜。收到兩人身份證、護照、照片等材料後,石某某通過旅遊網站,為他們預訂了10月15日從上海出發至日本的幸運號郵輪之旅,以閥門有限公司名義製作了虛假的在職證明、擔保函,並在網上找人偽造了車輛行駛證、銀行存單等證明材料。
10月13日,蘇某某、李某某來到寧陽縣石某某處,接受培訓。同時接受培訓的還有張某乙,他花了1.8萬元,直接在石某某處辦的出國事項。石某某把行程給3人介紹了一遍,告之到日本後會有人來接應併為他們安排工作。他囑咐他們背熟材料上的內容,換上新的西裝和拉桿箱,要求他們在郵輪上適當消費,以便能更像是外出旅遊的樣子。
10月15日,在3人即將出發之際,石某某與孫某某突然得知,蘇某某曾有過去到韓國濟州島被拒絕入境的情況,而此次幸運號郵輪行程中會在韓國停靠,於是提出下次再找機會安排其出境。當天,李某某和張某乙順利登船,後成功脫團並滯留日本,蘇某某則返回了山東。
隨後,石某某故技重施,為蘇某某安排了12月19日上海至日本的海洋量子號郵輪旅遊團。此次與蘇某某同行的是由張某甲招募來的河南人馬某某。懷揣著去日本淘金的夢想,在付給張某甲4.7萬元後,馬某某就等著出國打工了。然而這一次,在碼頭準備登船時,兩人就被浦江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的民警給截獲了。
石某某、孫某某先後於2016年12月20日、22日在山東老家被民警抓獲,張某甲則于2017年3月13日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而僥倖離境的李某某和張某乙,也于2016年12月被日本警方查獲並遣返回國。
石某某、孫某某、張某甲相互結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該案經寶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寶山區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石某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張某甲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檢察官指出,日本、韓國相對國內而言的高工資水準是吸引偷渡者非法滯留的重要原因。但是,偷渡者們大都是在很惡劣的環境中從事極其艱辛的工作,時時擔驚受怕、唯恐被抓,有些人甚至連仲介費都沒賺回就遭遣返。由於偷渡屬於違法行為,偷渡組織者即使被抓,偷渡的費用也屬於違法所得,不能被退回。
當下,檢察機關積極協同公安機關、邊檢部門嚴厲打擊各種黑仲介和偷渡行為,服務保障郵輪經濟健康發展。廣大勞動者也要珍惜自己擁有的一切,誠實勞動、合法經營,用雙手去創造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