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著新能源資質卻不生産,30家車企的“準生證”或將被撤銷。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佈通知,公佈了擬上報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 (第1批)清單,30家“上榜”企業面臨著被撤銷生産資質的風險。
發展中心表示,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定》中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特別公示的要求,對2017年7月1日前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産資質的企業進行了梳理,擬將停止生産新能源汽車産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名單上報工信部。從清單來看,一共有30家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包括華晨汽車、廣汽本田、萬向電動汽車、山東麗馳新能源等。通知表示,如有異議,可在9月9日前的公示期內反饋意見。
根據相關規定,對於停産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工信部將予以特別公示,相關企業再次生産需要重新經過工信部核查。不能保持準入條件或破産的企業,將被撤銷資質。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工信部擬取消30家企業的生産資質,有利於梳理新能源汽車生産資質、整治新能源産業的散亂局面。
中汽協數據顯示,2017年,新能源汽車産銷分別完成79.4萬輛和77.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53.8%和53.3%;今年前7個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銷分別完成50.4萬輛和49.6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85%和97.1%。
但長期以來,我國新能源産業比較分散,産品技術水準參差不齊,缺少明星車型和國際高端品牌。“雖然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銷量已經在世界領先,但新能源汽車卻分散在200多家汽車企業。”科學技術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産業化司副司長續超前在2018中國汽車産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表示。
與此同時,在國家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的大背景下,許多汽車企業在最初制度還不完善時便拿到了新能源汽車的生産資質,然而,“佔坑”後的一些企業並沒有積極進行新能源汽車的研發與生産。此次《通知》的下發將倒逼這些企業加快産品研發和生産。
適時的資質清理將為新能源汽車産業提供更加良好的發展空間和競爭環境,而騰出來的生産資質,也將給有實力的後來者留出發展機會。(記者 董禹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