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工家政員等六類來滬從業人員開展靈活就業登記

2019-02-25 09:27:22|來源:東方網|編輯:劉徵宇 |責編:李勝蘭

  據《勞動報》報道,申城啟動今年來滬從業人員靈活就業登記。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包括護工、家政員、居家上門照護員等六類人群符合相關登記條件,其有效期為1年。

  據了解,來滬靈活就業登記對象應符合“合法穩定就業”的原則,在辦理就業登記時應當已在本市穩定就業,並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具體範圍包括由護工管理機構管理,在本市醫療機構中由病家聘請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來滬從業人員;在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從事農業勞動的來滬從業人員;在本市從事家政服務的來滬從業人員;經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設立的無雇工的來滬個體工商戶;在本市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從事居家上門照護和社區托養服務的來滬從業人員;在本市從事保險行銷的來滬從業人員。

  來滬人員辦理靈活就業登記,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按相關管理部門規定辦妥靈活就業信息登記。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由本人前往就業所在地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就業服務窗口申請。

  對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條件的來滬靈活就業人員,街鎮窗口為其辦理靈活就業登記,並在來滬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信息管理系統中記載相關信息。同時,向來滬靈活就業人員免費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來滬靈活就業人員專用),並註明本次靈活就業登記起始日期。

  來滬從業人員辦理靈活就業登記的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滿擬繼續從事靈活就業的,應到相關管理部門辦妥靈活就業信息登記,並在靈活就業登記有效期滿前30日之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上海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來滬靈活就業人員專用),前往街鎮窗口辦理靈活就業續登手續。有效期滿後30日仍未辦理續登手續的,此前辦理的靈活就業登記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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