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上海3月7日電 (王文娟 高遠)7日下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上海法院一年以來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主要做法和舉措,同時發佈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十大典型案例。
據了解,《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意見》自2018年3月正式施行後,上海法院積極落實各項措施,及時找準切入點和結合點,充分發揮司法審判職能,為民營企業提供了優質高效訴訟服務。
會上,上海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茆榮華分別從堅持公正平等、堅持罪刑法定、堅持維護創新、堅持完善機制及堅持深化改革五個方面對上海法院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情況做了介紹。
在堅持公正平等方面,2018年上海法院共審結一審民商事案件52.8萬件,服判息訴率達93.96%;審結各類合同糾紛34.8萬件,對絕大多數案件認定合同有效;審結涉股權糾紛案件2481件;審理涉勞動就業糾紛案件1.2萬件,切實維護了誠實守信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對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起到了促進作用。
在堅持罪刑法定上,上海法院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人身財産權利,2018年,依法宣告無罪案件共4件6人,涉民營企業案件2件,明確了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在正當生産經營中不違反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的行為,不得以犯罪論處;共審結涉惡勢力敲詐勒索等案件46件171人,為民營企業正常經營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環境。同時,上海法院堅持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並重的原則,積極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對社會危害不大、具有各種從寬情節的被告人(或被告單位),充分運用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最大限度減少刑罰手段對民營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在堅持維護創新上,2018年上海法院完善了“三級聯動、三審合一、三位一體”的集中型立體審判模式,增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激發民營企業創業創新動力,一年內共審結一審知識産權案件2.1萬件,並出臺《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若干意見》,加大知識産權侵權懲罰力度,對重復、惡意等嚴重侵權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同時,切實發揮金融審判的規則導向和價值引領作用,審結各類金融案件16.9萬件,準確認定新類型擔保的法律效力,積極引導和規範金融市場行為,合理把握資金借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其他費用的裁判尺度,明確超出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允許範圍的部分不予保護,規範了金融行業的交易秩序,降低了民營企業融資成本。另外,2018年,上海法院不斷創新涉自貿區案件審判工作體制機制,全年審理涉自貿區案件4.4萬件,妥善化解“一帶一路”建設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中的商貿及投資爭端,審結各類涉外民商事案件3332件,平等、高效保護了國內外企業的合法權益。
在堅持完善機制上,上海法院已建立了常態化“府院破産協調機制”、破産費用保障機制,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2018年,上海法院共審理了企業破産和強制清算案件497件,今年2月成立了上海破産法庭。同時,圍繞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評估指標,上海法院全面提升涉民營企業案件審理的品質和效率。根據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上海“執行合同”評估指標得分居全球城市前列,上海法院在時間、成本、司法程式品質指數等方面均好于經合組織高收入經濟體司法平均水準。據統計,2018年,上海法院依法用好用足各種強制執行措施,共執結案件12.6萬件,執行到位金額236.3億元,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7.5萬例,限制出境2455人次,限制高消費14.1萬人次,努力兌現民營企業勝訴權益。
在堅持深化改革上,上海法院健全完善立審執兼顧機制,深入推進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和在線調解平臺建設,全面升級12368訴訟服務功能,積極延伸拓展司法職能,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如,上海奉賢法院與區工商聯建立聯席工作機制,上海金山法院、上海虹口法院等也定期開展“非公經濟法制服務論壇”“基層法律服務行——走進鄉鎮”等活動,上海徐匯法院、上海普陀法院發佈服務保障區域法治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對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遵守市場規則、養成守信意識具有積極示範意義。、
發佈會上,上海高院研究室主任顧全向記者詳細介紹了“上海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十大典型案例”的具體內容和審判意義。
記者看到,此次發佈的十大案例涉及刑事、民事、商事、金融、執行及涉外等多個領域,十大案例都有典型示範意義。主要體現了上海法院在審判工作中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十個方面的司法原則和政策,包括切實增強民營企業財富安全感,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民營企業經濟糾紛,依法妥善審理民營企業與政府、國有企業之間的案件糾紛,保護誠實守信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産權,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和融資成本高問題,健全完善民營企業救治和退出機制,平等保護國內外企業合法權益,加大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努力實現民營企業的勝訴權益,有效防範和切實糾正涉民營企業錯案等。這也是民營企業家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
如“某金屬材料公司申請某太陽能科技公司破産重整一案”,此案中的某太陽能科技公司是從事太陽能光伏生産的民營上市企業,2012年該公司發行了存續期限為5年的債券。後因公司業績虧損負債近60億元,無法按時償付債券利息,公司在2014年被暫停上市。該公司的供貨商之一某金屬材料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太陽能科技公司進行破産重整。
上海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後,發現該案關係到各類債權人債權的實現,特別是6000多名債券持有人的利益如何得到最大保障的問題,且職工、債權人、股東等方面存在眾多不穩定因素。對此,法院一方面會商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等力量,制定詳細預案,做好維穩工作,另一方面針對該案專業性強、公司海外資産結構複雜、工作難度高的情況,採取市場化方式,邀請社會仲介機構參加競爭,選定兩傢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機構作為管理人。管理人根據投資人提交的投資方案,制定重整計劃草案,並順利獲得債權人會議通過。
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計劃,並監督指導重整計劃的執行工作。太陽能科技公司按重整計劃規定的執行完畢標準向債權人實施了分配,法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該案是上海首例民營上市公司破産重整案,也是全國首例。
在談及未來如何進一步發揮司法職能,營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時,茆榮華介紹了上海法院今後的具體做法。
第一,制定《上海法院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2019年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全力推進涉營商環境各項改革舉措和落地生根。第二,在上海高院外網建立《打造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專欄並設置《上海法院服務保障上海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紀實》及其回訪問卷飄窗,做好各項牽頭落實推進工作和新一輪對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迎評和磋商工作。第三,加強與上海市工商聯的溝通交流,充分發揮工商聯的橋梁紐帶作用,共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