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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將於12月31日前完成陜西省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9-03-30 18:09:13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將於12月31日前完成陜西省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段曉蕊

    國際在線陜西報道(段曉蕊) :3月29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舉辦《全省排污許可制改革》新聞發佈會。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排污許可管理處處長張清香、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排污許可管理處主任科員王若燕出席並介紹情況。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宣傳教育處副處長李寶強主持發佈會。

    近年來,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以全面改善環境品質為目標,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大排污許可制改革推進力度,為提高環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環境品質奠定堅實基礎。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以全面改善環境品質為目標,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大排污許可制改革推進力度,大膽探索、積極嘗試證後管理模式。

    截至2019年3月20日,陜西省已核發36個行業886張許可證,在2018年12月的生態環境部工作通報中,陜西省是提前完成2018年核發任務的六個省份之一。2018年3月和8月,陜西省環境保護廳分批對2017年發證的348家企業進行證後品質核查,1143起存在問題全部整改,32家174 件違法行為實施處罰,3家撤銷排污許可證。

    據王若燕介紹,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排污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生態環境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生態環境部門收到排污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對材料的完整性、規範性進行審查,並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決定。

    對於無證排污行為,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産、停産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排污單位在取得排污許可證後需要重點注意企業自查、落實自行監測、提交執行報告。對於違反排污許可證排污的行為,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規定,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産、停産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張清香表示,下一步,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將加快核發排污許可證進度,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陜西省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進行行業清理整頓,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範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的要求,實現對所有固定污染源環境監管;開展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無證排污、違法排污行為,促進排污單位自證守法,依證排污;建立“四位一體”現代化固定源污染防治體系,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新格局;建立排污許可為基礎的總量管理制度推動企事業單位發揮減排實效;建立完善各項聯動機制,通過系統平臺提交排污許可執行報告,將此作為申報稅收的重要依據;加強排污許可制改革的宣傳,有序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參與監督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形成政府綜合管控、企業依證守法、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編輯:吳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