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本山VS川遼群毆48小時:看NBA如何平事

2016-03-18 16:43:12|來源:網易體育|編輯:張津銘

圖片默認標題

  2016年3月16日有沒有可能是CBA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天?這個問題應該如何回答,現在還沒人知道。我們只知道2004年11月19日曾是NBA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天。那一天到現在過去了11年零4個月,NBA還活著,沒像當事活塞球員達文-漢姆4歲的小兒子擔心的那樣:“永遠都完了。”任何職業體育比賽,都有可能發生類似的暴力事件,遭遇這樣的事件之後如何處理才是關鍵,11年前的奧本山宮殿發生了什麼,48小時之內事態又如何發展?讓我們把兩起事件放到一起做個對比。

  一:現場直擊

  2004年11月19日,活塞主場對陣步行者,1年前東決活塞4-2淘汰步行者,總決賽擊潰湖人書寫草根傳奇。這兩支球隊是聯盟中出了名的防守強悍,此番東決重演,全場從開始到結束身體對抗都很激烈。導火索出現在全場只剩下45.9秒結束時,活塞落後步行者15分,本-華萊士持球強攻籃下,阿泰斯特對他兇狠犯規,惱怒的華萊士重重推搡阿泰斯特,雙方球員發生大規模衝突,在拉希德-華萊士等隊友和裁判的勸阻下,情況暫時得到控制,阿泰斯特被勸到場下,躺在技術臺上休息。

  事情如果到這裡結束,只不過是一次普通的場上衝突,此時突變再生,一位名叫約翰-格林的球迷將飲料扔在了阿泰斯特身上,後者立刻衝上觀眾席暴揍球迷(雖然他第一時間找錯了人),步行者其他球員也衝上看臺,現場瞬間混亂不堪,球員和球迷戰成一團,隨後大批警務人員進場拉開了打架的人群,阿泰斯特並沒有收手,繼續擊打其他無辜球迷,在比賽被終止球員離開球場時,活塞球迷對步行者球員發起了攻擊,小奧尼爾被砸到後在球員通道附近和球迷再次起了衝突,整個事件一共有9名球迷受傷,2人被送入醫院。“那也許就是我任期內最恐懼的時刻。”執掌聯盟30年的大衛-斯特恩事後這樣感慨。

  2016年3月16日,CBA總決賽第三場,四川109-104戰勝遼寧,大比分2-1領先,總冠軍歸屬懸念頓生,2天后也就是今天,第四戰即將上演,當時可能有人想到四川會連勝拿到賽點,也可能有人想到遼寧會反彈扳平比分,但所有人都沒可能想到,這次總決賽或者説CBA聯賽會朝著完全不同的方向發展。當遼寧球員坐大巴返回入駐酒店的時候,現場還有等待主隊(兩隊同住一個酒店)的四川球迷,遼寧球員進入酒店同時,隨隊一位身穿紅衣的遼寧球迷向四川球迷挑釁,雙方發生了大規模肢體衝突。

  事情如果到這裡結束,只不過是一次普通的球迷衝突,此時身為球員的郭艾倫突然加入戰團,賀天舉、劉志軒等人也開始揮拳上腿,遼寧主帥郭士強,隊長楊鳴,等人上前勸阻卻沒有任何效果,用郭艾倫和賀天舉的話説,是自己的父親也陷入了衝突之中,他們只是為了保護家人。幾分鐘後,大批警察到場驅散了鬥毆人群,遼寧球員返回酒店,現場6人受傷,2位四川球迷和1位酒店保安被送到醫院,據那位被誤傷的酒店保安稱:自己遭到了遼寧球員的毆打,導致腦部和肋部有不同程度的出血,仍在醫院接受治療。事後,仍有大批球迷留在賓館門口,想要討個説法。

  二:事後發酵

  奧本山鬥毆事件發生時,活塞的主帥是拉裏-布朗,比盧普斯回憶説:“布朗曾在更衣室裏哭泣,因為他覺得他們讓比賽蒙羞。”步行者球員和教練在球迷的“槍林彈雨”中返回更衣室後,時任主帥裏克-卡萊爾想讓球員冷靜下來,鬥毆主角之一小奧尼爾非常不爽,他認為這種情況下就應該暴制暴,師徒兩人吵著吵著險些在更衣室裏動手。斯蒂芬-傑克遜回憶道:“我們都冷靜一些之後,羅恩突然問我,‘傑克,你認為我們惹下大麻煩了嗎?’汀斯利在一旁被逗樂了,他説,‘羅恩,你是在開玩笑嗎?麻煩?我們能繼續留在這個聯盟中打球就是萬幸了’”這個時候傑克遜才知道,阿泰斯特從技術臺上跳起來的那一刻,就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

  奧本山宮殿是全聯盟最大的球館之一,到場球迷有2.2萬人,因為活塞輸掉了比賽,所有人的情緒都很激動,而那一天,現場只有3名警察維持秩序,一名警察要負責超過7000人,雙方球隊不得不出動所有工作人員,才把球員從觀眾席上搶救下來。隨後到場的大批警察眼見事態無法控制,拿出了對付騷亂人群常用的辣椒噴霧劑,不管是球員還是球迷都一視同仁。原本阿泰斯特會因為涉嫌攻擊球迷和鬥毆被警察逮捕,但“機智”的步行者主教凱文-奧尼爾提前把阿泰斯特送上了球隊大巴,任憑警方怎麼叫喚都置之不理,最終他們順利離開球館連夜乘坐包機飛回印第安納波利斯。

  川遼鬥毆事件發生後,雙方在第一時間報警,十分鐘後三名警察抵達現場,一小時後大量警察到場封鎖酒店,得知發生衝突,四川總經理朱學貴出面安撫四川球迷,承諾會給大家一個説法,CBA聯賽辦公室主任張雄也在同一時間抵達酒店,召集遼寧和四川兩隊的相關負責人召開了長時間的會議,在會議進行了3個小時之後,依然沒有任何結果,知情人透露遼寧總經理嚴曉明放出狠話,如果遼寧多人被禁賽,他們將被迫罷賽,四川賽區的安保負責人在會議上做出了深刻的檢討,遭到了各方的一直批評,遼寧主帥郭士強直斥四川賽區的安保實在太差。

  事件繼續發酵,當事人紛紛在社交媒體上發聲。現場接受採訪的四川球迷和遼寧球迷各執一詞,都指責是對方先動手,參與鬥毆的遼寧球員一直在強調是家人受到攻擊才參與其中,郭艾倫説:“如果事情牽扯到我的家人,這是我作為一個兒子本能反應,不需要思考,那就是保護好這個家。”這一觀點得到了包括賀天舉在內的隊友,以及CBA各隊多位職業球員的力挺,但隨著現場證據越來越多,有球迷表示不是郭艾倫父親被打,而是他父親在打人,郭艾倫出來幫忙,有現場監控為證。在警方仍未公佈監控錄影的情況下,緊靠現場不多的流出視頻,很難判斷是哪一方在説謊。

  同時,按照治安處罰條例,參與鬥毆的人員需要接受警方詢問做筆錄,楊鳴第二天接受了四川警方的一對一詢問,而郭艾倫、賀天舉、劉志軒三人被“機智”的總經理嚴曉明送上了飛回遼寧的飛機,球隊官方説法是:受傷,回去治療傷病。在18日已經出臺處罰結果沒人會被禁賽之後三人才返回成都,也有另一種説法是:四川警方強硬要求這三人回來配合調查,接受詢問。

  三:危機公關

  川遼鬥毆事件發生後,中國籃協成了所有人關注的焦點,用知名籃球評論員徐濟成的話來説:“現在總冠軍歸屬握在管理者的手中。”24小時之內,籃協沒有任何説法,CBA聯賽辦公室主任張雄多次拒絕接受採訪,第二天下午的再一次會議結束,籃協官員試探性的看了看守候的記者,沒有從正門離開,也躲開了後門記者的圍堵,從地下停車場離開會場,讓在場等候的大批媒體記者撲了個空。

  危機公關也能拖?中國籃協的做法無疑讓人大跌眼鏡,11年前NBA是怎麼做的:第二天一大早,也就是不到8小時之後,總裁斯特恩通過NBA官方發佈了一份措辭嚴厲的聲明,他在聲明中説:“昨晚的事件是讓人震驚、噁心和無藉口可找的,對每個與NBA有關的人來説這都是恥辱!我們的調查正在進行,預計明晚就能完成。”給事件定性,給球迷説法,確定處理時間,這才是危機公關的典範。

  四:處罰結果

  沉默近48小時後,中國籃協終於出臺處罰決定:按照CBA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條,給予四川賽區通報批評,核減聯賽經費15萬元的處罰,對參與衝突的球員,籃協將依據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罰結果和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二章第十條依法依規給予處理。沒有傳説中的總決賽延期,也沒有四川取消主場,更沒有涉事球員禁賽,整個處罰決定看下來只有一句話值得深思“維護聯賽發展和穩定大局。”和稀泥,這是中國籃協一貫的處理衝突事件的辦法,看起來這就像是一封安撫各方情緒的慰問信,在保證總決賽不受影響進行的同時,將壓力轉嫁到調查事件的四川警方身上。

  至於奧本山宮殿事件,斯特恩給出了NBA歷史上最嚴重的處罰,阿泰斯特被禁止參加04-05賽季的所有比賽,史蒂芬-傑克遜停賽30場,小奧尼爾停賽25場(後減少至15場),這三人還被判以每人一年的查看期,60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接受聯盟制定的憤怒情緒輔導,步行者被禁賽的球員還有:約翰遜停賽5場,米勒停賽1場,活塞方面本-華萊士被停賽6場,比盧普斯、科爾曼和坎貝爾被停賽1場,同時,由於安保措施不利,奧本山宮殿超過十名警衛被解雇,參與鬥毆的5名球迷被終身禁止到奧本山宮殿看球,事件的始作俑者約翰-格林被判處30天監禁。

  五:規則解讀

  就在籃協出臺處罰決定的第一時間,已經有多家媒體直斥籃協的決定毫無魄力,因為按照CBA的聯賽章程,籃協根本不需要等待公安部門的處理結果,按聯賽手冊規定:“賽季期間,運動員在比賽場館外與對方運動員或其他人員發生的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主辦單位將視情節輕重,對其給予通報批評、停賽8-10場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其本賽季參賽資格。”

  也就是説,籃協的處罰和公安機關的處罰是完全不同的兩條線索,很顯然,籃協是出於反應不夠及時,維持聯賽穩定等多方面的原因,讓公安部門出來背了鍋。張雄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是程式規定。”,至於是哪的程式,哪的規定,他沒有做出解釋,CBA聯賽手冊和章程上,也沒有找到類似的規定。而在稍後網易記者對成都公安的採訪中,公安部門表示受傷人員需要司法鑒定,鑒定時間不會太快,同時他們也認為,這起聚眾鬥毆事件應未構成重傷,最終可能以協商解決。

  而在NBA規則中,打架從屬於第十二章《犯規及罰則》,第五節《判罰指導》的第6小節,一共有5個條款,其中a條款規定參與打架者立刻逐出比賽,e條款規定對參與打架球員處以由專員全權裁定的禁賽。

  在另附《規則解釋》的J條目《球員行為規範——關於觀眾》和K條目《打架》中還有進一步的説明,其中適用於奧本山宮殿事件有兩條,第一條是:“任何教練、球員或者訓練師如果故意地在比賽進行期間進入觀眾席,將被自動罰出場,事件須通過電子郵件報告給聯盟總裁。球員為了救球而進入觀眾席,或者由於慣性導致球員進入觀眾席,不被認為是故意行為。球場邊的第一排座位被認為是觀眾席的起點。”

  第二條則是:“任何種類的暴力行為在比賽場上均不能被容忍。捲入衝突的球員將被逐出場、罰款和/或禁賽。在一場NBA比賽中打架沒有任何藉口可找。一名球員認為自己被另一名球員激怒的事實不能被當作可接受的藉口。如果一名球員認為他自己要反擊,他應當預料到將會受到適當的處罰。”

  如上,就是職業和不職業之間的區別,所以自奧本山宮殿至今11年零3個月,NBA再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暴力事件,而CBA,就像《新華社》撰文質疑的那樣:為什麼在CBA這樣的暴力事件屢有發生?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