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 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原標題:外交部: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 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新華網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梁淋淋 侯麗軍)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26日在外交部舉行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中外媒體吹風會上介紹,截至今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其中29項已生效),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46項已生效)。

 

徐宏説,西方發達國家係中國罪犯外逃主要方向之一。中國先後與法國、西班牙、澳大利亞、意大利、葡萄牙等西方發達國家簽訂引渡條約;與美國、加拿大、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比利時簽訂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今年以來到現在,我們已經完成10項引渡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談判,一年之內完成這麼多談判,前所未有。”徐宏説。

 

徐宏説,目前,外交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司法執法合作磋商,為對外開展追逃追贓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

 

他説,自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于1998年成立以來,中美在包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案的許多案件上進行了成功合作。

 

2004年4月,通過JLG合作平臺,中方成功將涉嫌侵吞中國銀行數億美元資金的主犯余振東從美國遣返回國。

 

今年10月,中美雙方同意推動在調查、追蹤、凍結、追繳、返還腐敗資産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重點追繳和返還腐敗犯罪資産,雙方希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爭取在個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實質性成果。

 

中加雙方通過司法和執法合作磋商機制取得了不少具體成果,徐宏説。加方向中國遣返了潛逃12年的賴昌星,遣返了合同詐騙犯曾漢林,為李東虎、李東哲回國自首提供了協助。

 

2012年8月,涉嫌鉅額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中方持續政策攻勢和強大緝捕壓力下從加拿大回國自首。

 

徐宏介紹,2013年6月,中國與加拿大談判完成“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産協定”,這是中國就追繳犯罪所得對外談判的第一項專門協定,目前雙方正在抓緊準備簽署。

 

外交部境外追逃和國際執法合作特別協調員孫昂表示,這項協議生效後將對中加兩國腐敗資金的追查追討和返還提供更寬厚的條件。

 

徐宏説,中國其他部門也在就此進行相關合作,比如中國銀行和很多國際同行在反洗錢上進行合作,外交部官員也參加了相關談判。

 

“目前,我們取得的還只是階段性成果,下一步還將在各方面加大力度。”他説。

 

徐宏説,中國還積極參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公約》)談判、履約和相關工作。《公約》首次在國際層面建立了反腐敗預防機制、刑事定罪與執法機制、國際司法合作和執法合作機制、資産追回與返還機制等,為中國開展追逃追贓奠定了多邊法律基礎。

 

“今年以來,中國明顯加大對《公約》的推動力量,特別是中國最高領導人親自出面開展工作。”徐宏説,“中國領導人的努力得到很好的回應,其他國家紛紛做出積極表態,一致表示不會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通過中國和有關國家共同努力,反腐敗工作在整個國際上得到高度重視,政治氛圍已經形成。”他説。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