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剩男剩女生活史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12-17 11:05:01 | 來源: 新週刊 |
據馮至先生考證,杜甫也是剩男,他在三十歲後才娶了老婆。剩男時期杜甫的肉體與靈魂都盛著大唐磅薄氣韻與家族貴族底蘊,沒有一絲漢人以孝、隱的形式博取名譽的功利色彩。
舉案齊眉圖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真實歷史中的孔子並不古板,二十歲娶了丌官氏,知食色性也,編輯《詩經》時將歌唱男女結合的《關睢》置首,其目的或勸剩男剩女不要迷戀可以放縱的青春。
可惜事與願違,《詩經·周南·漢廣》記:“漢有遊女,不可求思”。有人認為“遊女”就是剩女——不接受男子的婚求而有自己思想的孤獨女人。這些披古風悠然隨舟飄蕩于清清漢水的女子,或許追求與自然融為一體自由自在,甘願為無所歸依的剩女。
真實歷史比《詩經》更骨感,在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古代,因為價值觀、貧窮、出身、戰爭、制度、生理等原因,製造了無數難以被後人觀照的剩男剩女群體,古稱“獨”,與“鰥寡孤”並列。
男的通常叫“單身公”、“單身佬”、“逸夫”、“喇唬”、“光棍”、“打光棍”;女的叫“姑婆”、“老姑婆”、“自梳女”和“不落家女”等等。1949年以後公開出版物稱“大齡青年”,以示不歧視。
大禹,剩男剩女勵志的榜樣
多大年齡未婚就進入剩男剩女之列?周代有“男子三十,女子二十”結婚一説,而且一位傳説中人物就是如此——大禹。
《吳越春秋》載:“禹三十未娶,行至涂山,恐時之暮,失其制度”。這位年屆三十當時最忙碌的公務員,在走群眾路線時來到了涂山參加一個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後,深刻認識到結婚的重要性,遂娶涂山氏結束童子身。大禹的確是剩男剩女勵志的榜樣,但從古代人均年齡較低來看,男人到三十結婚不太可能,一般而言,過了二十不婚便是剩男。
孔子認為“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嫁,有造人之道”。
歷朝歷代亦有適婚年齡規定。越王勾踐有令,“男子二十不娶,女子十七不嫁,要罪其父母。”晉武帝泰始九年(273年)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北周武帝有詔:自今以後,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所在軍民以時嫁婚。
大唐詩人李頎《古意》記載,“遼東小婦年十五”,李白的《長干行》有稱,“十四為君婦”,後來玄宗有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聽婚嫁”。大宋時代,司馬光在《書儀》中稱,“婚齡男十六以上,女十四以上”。元明清之後,大抵如司馬光所言。
由此可見,中國古代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子十六歲以上未婚就成了“大齡青年”。
梅妻鶴子,剩男的某格高
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中國傳統社會,不認同這個主流價值觀的剩男剩女需要勇氣。
中國第一個因為信仰(為了長生不老)成為剩男的,也許是東漢道教的創始人張道陵。佛學傳入後,漢人世界第一歸依佛門的剩男是北魏時期朱士行(法名八戒),他也是第一個西行取經的出家人,千百年後在吳承恩的筆下,他從“朱八戒”成了蠢笨、慵懶的“豬八戒”。
第一個女尼是東晉彭城(今徐州)仲令議,她的父親官至武威太守,她在洛陽聽了來自罽賓國(今克什米爾)高僧智山講佛後潛心為佛,並於西元357年受戒。五胡亂華時的後趙有女尼在都城鄴修行,前燕時多至200女尼。
在儒家統治的世俗社會這些剩男剩女不入流,但北宋的林逋把這個世界的逼格提升了好幾千米。
這位處士隱居杭州孤山,不娶無子,而植梅放鶴,稱“梅妻鶴子”。他的《山園小梅》詩中名句“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是梅花的傳神寫照,為千古絕唱。南宋孤山修建皇家寺廟,獨留下他的墳墓。
據馮至先生考證,杜甫也是剩男,他在三十歲後才娶了老婆。剩男時期杜甫的肉體與靈魂都盛著大唐磅薄氣韻與家族貴族底蘊,沒有一絲漢人以孝、隱的形式博取名譽的功利色彩。
舉案齊眉,好大一塊牌坊
主流的儒家思想似乎不想放棄對剩男剩女的關心,於是在這個世界立了一個牌坊,挂了牌匾,上書“舉案齊眉”四字。
故事男主角姓梁,叫梁鴻,字伯鸞;女主角姓孟,叫孟光,字德曜。梁鴻的父親是城門校尉,封為修遠伯,早亡,太學畢業後在上林苑養豬(不要認為現在北京大學畢業後養豬就了不起,梁生早就幹過),不小心著火燒燬鄰家的財物,因家貧不能賠償只好給鄰看門。世人聞其賢德願與之婚姻而不得。
同縣一位三十歲的老剩女,體肥而黑,力可舉臼,非賢如梁鴻者不嫁。長得難看,眼光還很高,典型的自戀型人格。可沒想到,兩人真的結婚,梁鴻嫌孟女衣綺縞,敷粉墨,估計是覺得她長這麼難看,越打扮越不舒服。於是猛女改變裝束著布衣,隱於世,與鴻生舉案齊眉。
孟光應是史上明確記載的第一個剩女。但日後學她模樣“非賢不嫁”的故事也有,就如“范進中舉”的胡屠戶,看那50多歲的老女婿中了舉人便炫耀起來:“想著先年我小女在家裏,長到三十多歲,多少有錢的富戶要和我結親,我自己覺得女兒像有些福氣的,畢竟要嫁與個老爺。今日果然不錯!”
原來,范進的媳婦也是三十多歲的老姑娘,屠戶的女兒最終也只能嫁個貧窮潦倒的老童生。
宮女四萬,不得見者三十六年
後人在考察大清時期東北婚姻狀況時寫道,“男女十三四歲即結婚,至二十歲以上方結婚者,俱為貧人。”一語道破天機,貧窮造就出來的大齡青年才是史上剩男剩女的主流。
女子因家貧而不能出嫁,白居易有詩:“綠窗貧家女,寂寞二十余。荊釵不直錢,衣上無真珠。幾回人欲聘,臨日又踟躊。”那時紡織女工是剩女的主力軍,元稹《織婦詞》告訴我們:“在家頭白雙女兒,為解挑紋嫁不得。”
有點姿色的可以賣入宮中,漢元帝劉奭後宮多達三千人,《新唐書》記載“開元、天寶中宮嬪大率至四萬。”她們常出現在富有同情心文人的詩文中。杜牧《阿房宮賦》雲:“雷霆乍驚,宮車過也。轆轆遠聽,杳不知其所之也。一肌一容,盡態極妍,縵立遠視,而望幸焉。有不得見者,三十六年。”
她們中成為武則天的只有一個,成為皇后者鳳毛麟角。在明代,偶爾有那麼一兩位宮女因為皇帝的荒淫而播下龍種的傳奇。如明隆慶帝臨時起意和一位宮女李氏歡好,播下龍種萬曆帝朱翊鈞;萬曆帝在慈寧宮解手時破了小宮女王氏的瓜,生了太子朱常洛;明憲宗十五歲登基後,迷戀孫太后宮中來自山東青州聊城的宮女萬貞兒。
更多宮女的命運如白居易《上陽白髮人》所雲:“上陽人,上陽人,紅顏暗老白髮新,綠衣監使守宮門,一閉上陽多少春。玄宗未年初選入,入時十六年六十。”
長期幽禁在宮廷,不能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曠無聊,宮女與宮女之間,或太監與宮女之間結為“夫婦”,搭夥共食。關於這個群體“對食”的陰暗一面,自漢代至明代,史籍及筆記記載不絕。
有姿色不能進宮者或為“妓”。並非所有的妓都像唐時士人追逐的薛濤、紅拂女、魚玄機、公孫大娘、李娃、霍小玉、玉簫、杜秋娘、蘇小小。宋徽宗寵幸的李師師,宋理宗鍾情的唐安安,明代風骨嶒峻的柳如是,俠肝義膽的李香君,或留下詩文幾卷、風情萬種、美談一段。但更多的是“老大嫁做商人婦”,空彈琵琶,或許月亮從西邊出來,才能遇到白居易這樣的知音。
“打光棍”,做官府的爪牙
漢代聘皇后的禮金是金二萬(銅錢),雖厚,皇帝從來不缺老婆。蒙古人統治時期明確規定了聘財,“庶人上戶一百貫,中戶五十貫,下戶二十貫。”對於普通老百姓,這筆禮金不輕。大宋時“里巷之民貧不能聘”,老實貧男孤獨一生,幸運者還可“引伴為妻”(即同性戀)。
部分通過自宮後入宮脫貧致富,這種剩男,殷商稱為“寺人”。這個群體有多大?唐中宗時,太監總數增至3000名,被授七品以上者多達千人,玄宗時,宦官多而濫,僅四、五品者就在千人以上。明天啟三年,徵募太監缺額3000人,結果應徵者多達2萬人,“編制辦”不得不擴編1500人,剩下的安置在京郊南苑的收容所。在《山堂別集》一書中記載,一個村就有900男子凈身準備入宮。
清光緒帝時太監多達9000人,因為財政匱乏不得不裁減編制,最後還留下了1900人,宣統帝時宮裏還有500人。
另外有些天性頑劣的貧男,成了唐宋時街頭的閒人、幫閒。“光棍”在明代並不是一個中性詞,專指這類閒人,又叫“逸夫”、“喇唬”、“打光棍”。他們與官府勾結,充當其爪牙,其實就是無惡不作的二流子、地痞、無賴。明代有兩位著名的“打光棍”王玉、王海,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專門在通政司與兵防衙門前,攔截告狀的平民與送問囚犯。
軍營也是一個龐大的剩男集中營,所以後世流行“當兵一年母豬變貂禪”一説可以為證。如果碰到一個好上司,老兵或許可以成一個家。宋朝鎮江妓女韓香與葉姓將軍的公子交往,因為身份的原因葉將軍不許二人結婚,將她許給了一名聽話的老兵。但這個老兵沒有福份,韓香情迷葉公子,自盡而亡。
青衣半世,然後只影空房
很多史學家不承認中國有嚴格意義的西方奴隸制,但奴婢制長期存在卻是事實。奴婢是史上剩男剩女又一主力軍。
晉代石祟的婢女非但婚姻不能自主,生命也時有危險,他在酒席上居然以砍殺婢女為樂事。在唐元明都有明確規定主仆不可為婚。
近世奴婢制在部分地區十分盛行。明時廣東人林鉞岩十分同情這群剩男剩女,“人家畜奴,及笄而嫁者,十無一二。往往逗留淹固,蹉跎歲月,至三四十歲,猶不知正夫妻之倫,完室家之好。”徽南人多地少,丈夫一般外出經商,所以盛行奴婢,“婦持家政,以男僕入室為嫌,畜婢無配,甚至終身不享。此風休寧為最。”
也有少數幸運的婢女。魏晉時期名人裴秀就是尚書令裴潛魏與灶婢合生,宋代名臣陳了翁、潘良貴都是婢女所生。
明御史大夫吉秉中兒子吉之任在遊虎丘時迷戀上一官家的奴婢秋香,賣身為奴與秋香接觸,這情節看官是不是覺得很熟悉?後來的小説家們把吉之任偷換成唐伯虎。
清人陶澍與黃氏有婚約,娶親當日女家悔婚,黃家婢女主動“調包”被陶家娶回而不知。陶澍後來中進士,成為兩江總督,這位婢女勇敢地捉住了自己的幸福,不僅告別剩女時代而且搏了個誥命出身。
好運氣的畢竟是少數,大部分奴婢過著“白髮盈頭,猶是雙鬟婢子;青衣半世,然後只影空房”的孤獨生活。清代潮陽陳家的家奴金祥在陳家中道衰落之時,非但沒有離開,而且憑著自己的經營本領幫助陳家再致富,年過四十仍不婚,後勞累而死。金祥是孤身奴僕的經典榜樣。
“自梳女”,原來“不落家”
古有漢水遊女,在五代後周恭帝顯德六年(959年)有女子社團“女人社”,但女性獨身主義流行則是近世之事。廣東的“自梳女”與“不落家女”就是中國女子獨身主義的先鋒。
約自明代中後期起,由於蠶絲業的興起為女性提供了獨立謀生的機會,遂有女性把頭髮像已婚婦一樣自行盤起,為“自梳女”,以示終生不嫁,也稱“馬姐”、“姑婆”(這是一種貶稱,宋代對非主流身份與職業的女性叫“三姑六婆”,“三姑”指尼姑、道姑、卦姑,“六婆”指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和穩婆),死後稱“凈女”。
在晚清至民國前期這種風氣達到高潮。如番禺南村一年之中女子出嫁不過數人,至1909年,甚至無一人出嫁。1953年調查,番禺第四區大龍鄉有2028名婦女,其中自梳女245人,佔12%。
2012年12月25日,順德成立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館。現在廣州天河棠下仍有沒有離世的自梳女,《羊城晚報》曾做過報道。
“不落家女”係指有婚約仍不赴夫家的女子。她們與“自梳女”一樣是南粵的“歷史特産”。
好意外,突然“剩”下了
即使沒有貧窮,剩還是不剩,仍是一種天意,萬般不由人。
“三十男有室,二十奴有歸,近代多離亂,婚姻多過期。”戰爭這種意外因素往往産生剩男剩女無數。
另外一種意外是中國特色。古制《禮記·內則》:“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這個“有故”特指父母雙親故去,即使婚約在即也不得不推後三年,因為要丁憂三年為孝,丁憂期間結婚或行房事都被認為不孝,皇帝如果要在服闕期間讓官員擔任公職,那叫奪情。因此産生的意外剩男剩女可算是制度性剩男剩女。
假設某種極端情況,男女雙方四位父母相繼辭世,定了婚約的男女甚至可能一等十二年。
除此,民間也有不少男女已經訂婚,但因對方之故突然被剩下的案例。元朝留下的部分文獻講了這樣的事情,至元七年女伴姨,經媒説合與一男訂婚約,但是女子二十四了,對方不來娶,女家一氣之下告官。官家判男家結案狀抵達到三十天必須娶,否則女家可以別嫁。這算是定妻不娶女為剩。
與之相反,也有女家反悔的。至元六年八月期間,李仲和受了財錢三十五兩、紅花等訂情婚禮,將其女醜哥聘給了郭伯成兒子驢兒,兩年後女家又受取石姓家財錢一十五兩,召入舍為婿。就這樣,郭驢兒被“剩”下了,官家判女方離異赴郭家當媳婦。
這種因為意外,突然剩下産生的民間故事,在明清小説中大量存在,也成為一些説書人極好的材料。
官府安排,靠得住嗎?
除了那些獨身主義者,大部分剩人還是希望早日成婚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如果遇上好的皇帝,好的制度,剩人們的婚姻問題或由組織來解決。譬如晉武帝時女子十七歲沒有嫁,地方官必須充當媒人,給女子找到夫家。
唐太宗真是一個好皇帝,貞觀二年下詔:希望州、縣官人解決普通老百姓中沒有婚嫁的剩人,如果男女自由戀愛,官人不得阻止;對二十歲以上男子,十五歲以上女子,妻喪達制之後的男人和孀居服紀已除的寡婦,鼓勵他們結婚;對那些因為貧窮出不起禮聘金的,鼓勵鄉里的富人資助完婚。
他還將其列入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刺史、縣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時,鰥寡數少,量準戶口增多,以進考第。如導勤乖方,失于配偶,準戶減少,以階殿失。”
如果細細梳理,“組織”這樣急著讓剩男剩女們告別單身並不是從人性出發,而是為了多一個人頭,多一份人頭稅。
漢惠帝這道詔令的用意不是很明顯嗎?——“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人頭稅,到了年齡不嫁就要上繳五倍的人頭稅。以一當五,當然划算!
與之形成明顯對比的是對那些老無所依的“獨”,王朝的體恤少得可憐。西漢是對剩男剩女們比較關心的一個朝代,但在陳谷爛在倉裏的文景盛世時也沒有也給他們發放撫恤金,倒是武帝時有過七次,有過底層生活經歷的漢宣帝發放過十二次。孤寡老人們或一次得到帛二匹,或絮三斤,米四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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