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開封猶太社團:中猶文化交流的綺麗

 

開封猶太社團的消失是由自身孤立無援的處境、與主體民族通婚、開封水災以及城市的衰敗等多種原因造成的。近代以來,在中國的上海、哈爾濱、天津出現了規模不同的猶太社團,特別是二戰時期上海猶太難民社區的形成,為中猶關係史譜寫了新的篇章。

 

猶太人與中國人的交往源遠流長。據早期的拉比文獻、《塔木德》文獻及羅馬文獻記載,猶太人既是中國絲綢的加工商又是經銷商。古代時期,開封猶太社團的存在成為猶太人與中國人深層次交往的明證,也為中猶文化交流譜寫了回蕩千年的佳話。

 

利瑪竇的意外“發現”

 

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6月24日,來自開封的舉人艾田在北京慕名造訪了頗具盛名的傳教士利瑪竇神父,這次普通的拜訪在中國開封猶太人的歷史上掀開了不同尋常的一頁。利瑪竇是最早來華的耶穌會傳教士之一。他不僅精通中國文化,而且學識淵博、樂於交遊,深得中國儒士的信賴,鴻儒碩學、巨卿名流登門求見者絡繹不絕。會面之初,無論是艾田還是利瑪竇都互不了解對方的真實身份。艾田雖然讀過一些有關這位神父及其教友們的書面資料,但只知道對方除了主以外不敬任何別的神。一走進利瑪竇的住宅,艾田就非常高興地説,他與神父大人屬於同一宗教信仰者。這一天恰逢浸禮節聖日,利瑪竇把艾田帶進教堂,當他看到了祭壇上的聖母和嬰兒耶穌以及聖徒約翰的畫像時,艾田“堅信這是利百加及其兒子雅各、以掃的畫像,於是便鞠身向畫像行禮”。利瑪竇起初誤認為艾田是屬於中國的基督教聶斯托裏教派(即景教),但隨著交談的深入,他了解到艾田很熟悉舊約的歷史,知道以掃、雅各為其祖先,並自稱是“一賜樂業教”人(“一賜樂業”為古代開封猶太人對希伯來文Yisrae即以色列的音譯),而且“他的整個外貌、鼻、眼和臉型一點也不像中國人”。由此,利瑪竇神父已初步判斷艾田並非一般的基督教徒,而是在此之前從未想到過的中國猶太人。

 

利瑪竇神父把中國開封猶太社團存在的消息及有關資料報告傳給梵蒂岡之後,立刻引起了西方社會的極大興趣,被輿論界稱為“耶穌會士的一大發現”。從此,許多耶穌會士來開封訪問調查。耶穌會士之所以對中國開封猶太人問題如此感興趣,其主要意圖有三:第一,爭取開封猶太人改宗,以擴大天主教的影響。第二,想從開封猶太人那裏得到未經篡改過的最古本的《聖經》,以恢復《聖經》的本來面目。第三,耶穌會士及歐洲學術界為了發掘新的史料、得出新的學術結論而關注開封猶太人問題。在隨後的300年間,耶穌會士以及隸屬於其他不同教派的西方傳教士多次來中國訪問,各類有關開封猶太人問題的調查報告、訪問記錄及研究著述紛紛問世。西方傳教士的遺存文獻留下了許多獨一無二的珍貴資料,從不同側面反映了開封猶太社團的興衰浮沉,也折射了開封猶太人族群心理的變化。

 

開封猶太人對民族傳統的維持

 

猶太人入住開封的年代一直是學術界爭論不休的問題,開封猶太人于明弘治二年(1489)所立的《重建清真寺記碑》、明正德七年(1512)所立的《尊崇道經寺記碑》以及清康熙二年(1663)所立的《重建清真寺記碑》提出了三個截然不同的時段,即宋朝、漢朝和周代。大多數學者認為,猶太人是在北宋時期隨著阿拉伯人、波斯人通過絲綢之路來到當時聞名於世的國際大都市——東京(今河南開封),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與穩定之後,形成了較大的猶太社團。開封猶太人信仰“一賜樂業教”,保持獨特的宗教禮儀和社會習俗。從宋、元、明到清乾、嘉年間,開封猶太人與漢、回等民族和睦相處,甘苦與共,創造了燦爛的文化,也延續了傳統的猶太禮儀,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開封猶太人主要通過立碑的方式來闡釋猶太教。從碑文資料中可以斷定,開封猶太人熟悉早期希伯來民族的歷史,堅信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他們的聖典《托拉》是上帝在昔那山(今譯為西奈山)授予摩西的,其宗旨是“以善為師,以惡為戒”、“教人為善,戒人為惡”。他們不崇拜偶像、不敬奉鬼神,只信仰“無聲無息、至微至妙,而行生化育,鹹順其序”的上帝。

 

第二,開封猶太人延續了傳統的猶太禮儀。猶太教作為“倫理一神教”,在漫長的形成過程中凝練了獨特的禮儀與習俗,它們是希伯來民族生活經歷的結晶,也是猶太人區別於異族人的主要標誌。在開封猶太社團存在的早期,猶太人尚能維持嚴格的宗教信仰。他們一日三次禮拜,一月四次守齋(安息日),一年七次舉戒(過宗教節日),並施行割禮,忌食豬肉,嚴守猶太教的風俗習慣。

 

第三,早期開封猶太人精心修建會堂、保存《托拉》。會堂(synagogue)的原意為“會議之所”,是猶太人聚眾禮拜的地方,尤其在大流散時期,“會堂一直作為城市猶太社區的精神與公共生活的聚焦點而存在”。開封猶太會堂于1163年興建之後,一直稱“清真寺”,明正德年間為了區別於伊斯蘭教清真寺,曾一度改稱“尊崇道經寺”,清朝初年又恢復舊稱。據史料記載,該寺規模巨大、金碧輝煌,有“梁園勝境”之稱。自金、元,歷明、清,到咸豐年間(約1854年前後)被毀,開封猶太清真寺存在了700來年,在此期間,由於開封地勢低窪,歷史上屢遭洪水襲擊,再加上年代久遠,自然破落,猶太會堂曾多次被毀壞。為此,猶太人多次花重金修復。1163—1688年,他們曾12次修復和重建會堂,特別是1653—1688年的35年間連續4次修復會堂,但是從1688年即康熙二十七年之後,他們已沒有能力再修復會堂,嘉、道年間,會堂到處是殘垣斷壁,破舊不堪。

 

開封猶太社團的衰落

 

17世紀中葉以後,在開封猶太社團繁榮發展的背後,卻出現了由盛轉衰的種種跡象,此後,經過200年左右的自然同化,到1850年前後,開封猶太人已不識希伯來文,完全喪失了對救世主彌賽亞的期望。1867年,美國聖公會主教施約瑟訪問開封後作了如下報道:“他們已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宗教,從任何方面看都幾乎難以與異教徒區分開來。他們的家裏供著偶像,並留著祖先的牌位,一人還當了和尚。他們與當地人通婚,並不再行割禮,衣著、習慣、宗教諸方面已如同漢人。” 加拿大基督中華聖公會河南教區主教懷特也指出,到19世紀中葉,“無論從宗教意義或作為一個社團來説,開封猶太人已不復存在”。可見,19世紀開封猶太人的同化,成為不可更改的歷史現實,同化的標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宗教信仰的淡漠。在17世紀以前,不斷有其他國家的師傅(即信仰猶太教、精通希伯來語的人)來到開封,從而為當地猶太社團增添了新鮮的活力。18世紀以後,開封猶太社團與外界的聯繫日益中斷,成為孤立於海外的群體,宗教信仰也日趨淡漠。1850年,當中國信徒邱天生、蔣榮基代表倫敦猶太人布道會來開封訪問時,發現開封猶太人已50多年沒有掌教(即拉比),沒有希伯來名字,不能認讀希伯來文,宗教禮儀已經停止。

 

第二,清真寺的廢棄。如前所述,開封猶太人曾多次修繕清真寺,但從19世紀中葉之後,猶太人再也沒有能力修復清真寺了。1866年2月17日,美國著名傳教士丁韙良訪問開封,這時,清真寺已成為一片廢墟,唯有一塊6英尺高的石碑(弘治碑)立在污水池旁邊。到1910年,清真寺的遺跡亦蕩然無存,甚至連遺址周圍的土也被人挖去賣掉了。1914年,懷特以中華聖公會的名義與七姓頭目簽約,購去清真寺舊址。

 

第三,經書流失。古代開封猶太人曾擁有一些珍貴的經書。他們稱《摩西五經》為《天經》、《正經》或《道經》。在清真寺裏所珍藏的《摩西五經》共13部。開封猶太人還輾轉輯錄了13部《五經》,另有《方經》、《散經》數十冊。18世紀以前,開封猶太人尚能堅定地保護經書,使之免遭流失。 駱保祿神父曾經説過:“開封猶太人保存經書比保存金銀還要精心”,在他們的心目中“誰出賣《聖經》就是出賣上帝”。然而好景不長,1840年以後當新教傳教士們到來之際,不少開封猶太人已自覺不自覺地背離了這一觀念。這是因為開封猶太社團經過長期的發展與興衰之後,在民族融合這一巨大洪流的衝擊之下已日趨衰落,猶太人的民族意識日趨淡漠,出賣經書或聖物正是這一趨向的標誌之一(也不排除迫於生計的緣故)。在短短的幾十年間,開封猶太人把原來珍藏在清真寺內的13部希伯來文《摩西五經》中的10部賣給他人,使這些珍貴的資料從此流散于各地。

 

第四,體質特徵的消失。猶太人初來開封之時,實行“族內婚制”,由於這種婚姻習俗與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相違背,所以中國史籍中有了這樣的記載:順帝至元六年(1340)“十一月甲寅,監察御史世圖爾言,宣禁答失蠻、回回、主吾人等叔伯為婚姻”。這裡的“主吾”是元時對猶太人的稱謂,一般認為,史料中的“術忽”、“主鶻”、“珠赫”等均為“主吾”的別譯。可見,在猶太人定居開封的100多年後仍保持著族內婚制。可是,明代中期以後,開封猶太人逐漸放棄了這一猶太傳統,與漢、回等民族通婚,從明末清初記載的開封猶太七姓《登記冊》中可以看出,開封猶太人至少娶了40多個姓氏的外族婦女為妻。普遍的通婚現象不僅加速了猶太后裔在思想觀念、生活習慣及言談舉止等方面的同化,而且也使他們失去了體質上的特徵,在他們身上已很少能找到“高鼻深目”的猶太人形象。

 

開封猶太社團的消失是由自身孤立無援的處境、與主體民族通婚、開封水災以及城市的衰敗等多種原因造成的。近代以來,在中國的上海、哈爾濱、天津出現了規模不同的猶太社團,特別是二戰時期上海猶太難民社區的形成,為中猶關係史譜寫了新的篇章。

 

(作者:張倩紅 單位:河南大學猶太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