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實施細則發佈 兩地交易所將均分收入

上交所昨晚公佈《滬港股票交易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同日,港交所發佈《滬港股票交易機制建議主要特點》,中國結算發佈《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京華時報記者尹乃瀟敖曉波

 

■動態

 

未來交易或擴容

 

上交所昨晚就《細則》召開網上發佈會,提出了建議投資者重點關注的內容。港交所總裁李小加也在香港介紹“滬港通”細節,表示兩地奉行“本地原則為主,市場規則有限”,在哪個市場進行的交易,就使用哪個市場的規則,雙方利益、權利、義務高度對稱,兩地交易所將全程均分收入。他還透露,未來容許交易的股票、資産、額度甚至市場都可以逐步“擴容”。

 

■關注焦點

 

1投資標的

 

《細則》規定,滬股通股票包括上證180指數的成份股、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A+H股上市公司的A股,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除外。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A+H股上市公司的H股、發行人同時有股票在本所以外的內地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聯交所以人民幣報價交易的股票不納入港股通股票。細則還規定了股票調入調出投資範圍的若干情形,調出投資範圍的股票只能賣出不能買入。同時規定,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的個人投資者資産不低於50萬元。

 

2額度計算

 

《細則》規定,滬股通總額度為3000億人民幣,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人民幣,每日滬港通交易額度上限分別為130億元及105億元。滬股通總額度可用餘額的計算公示為:總額度餘額=總額度-已成交的買盤總金額+已成交的賣盤總金額。滬股通交易當日額度餘額的計算公式為:當日額度餘額=每日額度-買單申報+賣單成交+買單申報撤銷及被拒+買單成交價低於申報價的差額。

 

此前有分析人士表示,該“上限”並非指每日流入總額上限,而是每日買賣之差不能超過的上限,這意味著每個交易日能夠進入滬港市場的資金額度遠遠高於市場預期。上交所就此特別提示,滬股通、港股通總額度和當日額度均按買入賣出抵消之後的精軋差計算,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每日可用額度使用完畢時,雙方交易所將停止接受當日後續的買單申報,但仍將接受賣單申報,當總額度分別趨於上限時,下一個交易日停買不停賣,當總額度餘額恢復到單日額度以上時,下一個交易日恢復接受買單申報。

 

3交易時間

 

滬港通股票交易將上交所和聯交所共同交易日且能滿足結算安排時開通,港股通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時間、休市時間,按照聯交所的交易時間、休市時間執行。其中,每個交易日的9:00至9:30為開市前時段,9:30至12:00為上午持續交易時段、13:00至16:00為下午持續交易時段。

 

4交易制度

 

細則明確,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限于參與聯交所自動對盤系統交易,可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或者增強限價盤委託。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當日買入的股票,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前可以賣出,即按照聯交所的交易制度實行。港股通股票交易以港幣報價,以人民幣交收。

 

5交易幣種

 

上交所表示,投資者參與滬港通交易原則上採用人民幣交收。港股通股票交易以港幣報價,以人民幣支付,中國結算根據商業化原則在香港與相關商業銀行完成港幣兌換後與香港結算以港幣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