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力構建國際反腐新秩序
編輯: 李邵鵬 | 時間: 2016-09-07 09:01:27 | 來源: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
資料圖
9月4日至5日,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成功召開。G20各國領導人一致批准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等重要反腐敗成果。
上述成果的取得,體現了G20各成員加強反腐敗務實合作,尤其是追逃追贓合作的共同願望,標誌著中國向著構建國際反腐合作新格局的目標邁出了堅實一步。
牽住國際合作“牛鼻子”
“注意到外逃腐敗人員和資産造成的危害,各國應視情採取措施拒絕成為腐敗人員與腐敗資産的避風港。”這是剛剛通過的《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高級原則》由中方起草並引導G20各成員凝聚共識、一致通過,是繼2014年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發表以來,中國在當前主要國際合作機制下主導通過的又一項影響深遠的反腐敗國際文件。
記者注意到,《高級原則》分三部分共10條,致力於打造一個“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體系,內容涉及拒絕腐敗分子入境、建立個案協查機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多個方面,明確要求各國為追逃追贓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高級原則》將推動G20各國之間克服政治法律障礙,積極締結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建立反腐敗、警務、檢務、外交、反洗錢等多部門參與的執法合作機制,靈活運用刑事、民事手段開展合作。”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劉建超告訴記者。
除《高級原則》外,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通過《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亦是此次峰會取得的重要成果。三者中,《行動計劃》是近期行動綱領,《高級原則》是具體指導文件,研究中心則放眼未來反腐敗規則的制定。
據介紹,研究中心將為追逃追贓工作奠定堅實的研究基礎,提供專業的智力支持,特別是對重點國家相關法律和國際法的了解,對相關程式和機制的掌握,以及個案方面的研究和分析。《行動計劃》進一步承諾共同調查和起訴腐敗犯罪,追繳腐敗所得,拒絕腐敗分子入境,加強國際合作。
在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副局長蔡為看來,設立研究中心,是我國在G20反腐敗合作框架下的機制創新,為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建立了實體研究機構、構建了有利平臺,並將為我國參與國際反腐敗規則制定提供支持。
作為G20反腐敗合作的指導性文件,反腐敗行動計劃一向是反腐敗國際合作的風向標。此次通過的《行動計劃》,指明瞭未來兩年G20反腐敗合作方向和重點領域,將包括追逃追贓在內的務實合作確立為優先合作領域之一。
“這些成果體現了中國以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為抓手,參與全球反腐敗治理、推動構建反腐敗新秩序的決心。”北京師範大學刑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介紹説,G20成員中許多是腐敗人員和資産外逃重點目的地,抓住G20國家就等於牽住了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的“牛鼻子”。
彰顯中國主導權和領導力
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等國際合作是國際社會的政治共識,也一直是G20反腐敗重點議題之一。此次重要成果的取得,標誌著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成果代表了發展中國家在追逃追贓方面的共同訴求,彰顯了中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的主導權和領導力。”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舉例説,此次在G20框架下確定《高級原則》,表明國際社會對中國的反腐敗工作特別是追逃追贓工作給予積極認可和道義支持。
據悉,G20反腐敗成果由反腐敗工作組討論通過,經G20協調人會議核可後提交峰會。今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和英國內閣辦公廳共同擔任G20反腐敗工作組主席。在1月舉行的工作組第一次會議上,中方將成果設想悉數推出,讓各方及早參與成果打造;在6月舉行的第二次會議上,中方引導各方把握峰會前成果形成的最佳時機,充分利用現場磋商達成共識,得到各方讚賞。
在專家看來,成果的取得,正是中國抓住重大機遇,積極打造“原則、機制和行動”三位一體的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格局的結果——
引導G20各方通過反腐敗成果,樹立共贏理念,照顧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關切,強化G20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政治承諾。
倡導各國克服政治法律制度差異,找到合作最大公約數,建立信息共享、聯合調查、快速遣返、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合作機制,在查找、調查、起訴、遣返和引渡腐敗犯罪嫌疑人,以及追蹤、凍結、追繳和返還腐敗犯罪資産方面開展密切協作,提高合作效率。
在華設立研究中心,抓住主動權,將話語轉化為規則,推動建立以國際追逃追贓務實合作為主要內容的國際反腐敗新秩序。
……
“中國抓住國內反腐敗工作和反腐敗國際合作屢結碩果的關鍵時期,在G20這一最重要的國際合作機制下提出並實現了中國反腐敗國際合作主張,正逢其時,恰到好處。”北京師範大學刑事科學研究院教授趙秉志評價説。
懲治腐敗、深化合作的里程碑
在G20這樣重要的國際機制下,推動各方達成一致絕非易事。從某種意義上説,成果的取得,正是建立在我國近年來對內懲貪肅紀、打“虎”拍“蠅”,對外追逃追贓、積極合作的基礎上。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持續加大,措施堅定有力,成效舉世矚目。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
“嚴懲腐敗分子,加強追逃追贓。”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首次提出,“國際追逃工作要好好抓一抓,各有關部門要加大交涉力度,不能讓外國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斷腐敗分子的後路。”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序幕由此拉開。
今年1月,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要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推動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多邊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實施重大專項行動,把懲治腐敗的天羅地網撒向全球,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讓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
按照黨中央的明確部署,2014年以來,我國成立了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先後開展“天網2014”、“天網2015”行動,已從70余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1915人,追贓金額74.7億元;集中曝光國際刑警組織已發佈紅色通緝令的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目前“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三分之一(33人)落網……
“國內反腐敗工作和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的成績,彰顯了中國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決心,使中國佔據了國際道義制高點,在反腐敗國際合作舞臺獲得了更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高波表示。
劉建超同樣認為,此次G20反腐敗成果的取得,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反腐敗國際合作重要論述、推動國際社會攜手打擊跨國腐敗犯罪的具體舉措,“無論對於中國懲治腐敗,還是G20深化國際合作,都具有里程碑意義”。
從承諾到行動,從APEC到G20,從《北京反腐敗宣言》到《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中國倡導和引領的國際反腐新秩序正逐漸建立,反腐敗追逃追贓的“天網”也將在G20成員國的共同努力下越織越密。(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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