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審計院發佈報告稱歐盟高鐵建設挑戰多

歐洲審計院近日發佈報告稱,歐盟建設高速鐵路網的目標,即到2030年高鐵線路總長達到3萬公里,不太可能實現。自2000年以來,歐盟共提供了237億歐元資金用於支持高鐵建設,但由於歐盟缺乏穩定的高鐵發展戰略,其高鐵建設面臨諸多問題。

 

歐洲審計院認為,按照歐盟現有經驗,高鐵線路從規劃、建設到運營大約需要16年時間。而截至2017年底,歐盟地區只有9000公里的高鐵線路在運營,1700公里的線路尚在建設中。

 

報告指出,歐盟委員會缺乏法律手段和決策權以確保各成員國政府執行高鐵發展計劃。目前,歐洲高鐵網絡是由各國線路拼湊而成,各成員國之間缺乏良好的跨境協作,無法保證連接的順暢。

 

據“歐盟觀察家”網站報道,歐盟各國鐵路法規的差異導致了列車在一些國家的邊境強制性停留。比如,旅客乘列車從法國至西班牙,必須在跨境時更換站臺。“這是因為法國與西班牙交界的大部分地區都不是法國的重點發展地區,因此基礎設施落後,與現代化的高鐵線路無法匹配,且歐盟無權干涉這些國家的邊境強制性停留政策。” 負責該報告的歐洲審計院工作人員奧斯卡·赫裏克斯解釋。

 

歐洲審計院的盧克·特喬表示,“歐盟高鐵項目往往因時間拖延和成本超支而受挫”。報告顯示,30個高鐵項目中有8個至少拖延了1年,10條線路中有5條拖延長達10年之久。

 

報告還舉例,德國的斯圖加特至慕尼黑高鐵全長267公里,預算為18億歐元,但實際耗資已達133億歐元,且線路至今尚未完工。“斯圖加特21”項目原計劃將斯圖加特火車總站改建為地下貫穿式車站,以連接歐洲高鐵網絡,然而該車站預算從2003年的45億歐元飆升到2018年的82億歐元,“由於對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開挖隧道的初始成本估算不切實際,以及對地質、環境和文化遺産方面的評估不足,導致建設成本不斷上升。”報告分析認為,歐盟發展高鐵的規劃缺乏對成本效益科學合理的分析和預測。

 

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高速鐵路有便捷高效、價位適中、節能環保等優勢。但在歐洲建設高鐵線路,每公里的平均成本達到2500萬歐元。盧克·特喬建議,可以通過升級現有的傳統鐵路這一替代方案降低成本。“歐盟在加大投資之前,必須在高鐵的優勢與成本效益、附加值之間作出權衡”。       

 

(人民日報比利時布魯塞爾電 記者  方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