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安責險:八大高危領域強制實施 企業不投保受行政處罰

圖解安責險:八大高危領域強制實施 企業不投保受行政處罰

 

一圖了解安全生産責任保險(應急管理部供圖)

 

8月27日,應急管理部舉行《安全生産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範》新聞發佈會。

 

發佈會上,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雲透露,應急管理部在《安全生産法》修正案建議稿中對強制實施安全生産責任保險作出明確規定,並明確了相應罰則。對於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的生産經營單位,建議予以相應行政處罰,直至其投保安責險。目前,《安全生産法》修正案已按程式報送司法部,積極爭取儘快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從法治層面加大安責險推動實施力度。

 

2016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在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制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

 

這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包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産等。據統計,幾乎100%的特別重大事故、95%的重大事故、85%的較大事故集中在這個八個行業領域。

 

“強制實施安責險制度,目的在於調動社會專業技術服務力量,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副主任李豪文表示,“在八大行業領域當中首先推行安責險的一個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集中社會力量,發揮社會專業機構作用,共同推進安全生産工作。”(記者 杜燕飛)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