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緊鑼密鼓推進 數字經濟立法提速

5月7日至6月6日,《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分別從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字産業化、産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數字經濟安全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對數字經濟工作進行法規制度設計。這也意味著,北京數字經濟發展將迎來立法保障。

 

今年以來,地方數字經濟立法動作頻頻。《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將於6月1日實施;此外,江蘇等地也將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列入今年立法日程,並在緊鑼密鼓推進中。業內認為,立法保障有利於數字經濟更好實現規範健康發展,與此同時,數據安全、數據交易等核心産業領域有望迎來新一輪高速增長。

 

央地立法動作頻頻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日前公佈,加快數字經濟領域立法步伐位列要位。不只是全國層面,數字經濟立法也成為不少地方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一招。

 

早在2021年3月1日,全國首部以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正式實施。當年9月1日,《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正式施行。

 

今年以來,地方數字經濟立法多點花開、加速推進。5月7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發佈《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北京數字經濟增加值達到1.6萬億元,同比增長13.1%,佔GDP比重為40.4%;數字經濟核心産業增加值8918.1億元,同比增長16.4%,佔GDP比重達22.1%。條例指出,北京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很多創新實踐,也存在一定的瓶頸制約,亟須制定一部數字經濟領域的綜合性地方法規,落實體現國家政策和上位法精神,並將北京行之有效的政策舉措上升為法規制度,通過制度創新為數字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這並非個例。《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近日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批准,將於2022年6月1日實施。該條例強調,數字經濟發展應當以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為核心,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數據資源價值化,提升城市治理數字化水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構建數字經濟全要素發展體系。此外,江蘇等地也將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列入今年立法日程,並在緊鑼密鼓推進。江蘇擬針對數字經濟發展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數字技術創新和産業數字化。

 

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産品大量涌現,與此同時,也衍生了數據安全、隱私保護、數字鴻溝、平臺壟斷、能耗排放等負外部性問題。當前的法律規制已無法滿足數字經濟監管和社會治理的需求。因此,數字經濟立法亟待加快。

 

更為重要的是,“數字經濟立法是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內在要求,有利於進一步激發數據要素活力和完善數字經濟治理,為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在切實保障數據安全和權益安全的同時,助推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提升數字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和話語權。”吳琦説。

 

各地立法各有側重

 

圍繞數字經濟立法,各地既存在相同點,也存在較大差異性。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各地數字經濟立法基本圍繞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要素流通、數字産業化、産業數字化、數字安全、數字立法體系保障等方面。但主要一線城市立足於數字經濟場景落地,其他一些省份則依託當地産業特點,著重選擇數字核心産業中的1-2項作為突破點。比如中西部地區更多強調算力建設,東部城市更加強調數據資源流通交易。

 

吳琦認為,各地數字經濟立法的相同點,一是強化數字産業化、産業數字化領域的立法,促進數字經濟發展;二是重視數據安全、數據交易領域的立法,進一步釋放數據要素的活力;三是完善數字經濟治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此外,各地數字經濟立法,在注重結合當地實際問題和發展需求的同時,也更加注重與國家現行法規和標準的融合。在吳琦看來,這也是各地立法的不同所在。如北京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旨在促進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助力打造全球數字經濟標杆城市,浙江從法規角度明確浙江數字經濟發展目標與路徑,助力企業和政府數字化轉型。

 

值得注意的是,總體來看,數字經濟立法呈現東部先行、數據為要的特徵。首先,相對於中西部地區來説,東部沿海地區走得更快。如浙江、廣東已實施數字經濟相關促進條例,北京、江蘇等已將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列入今年的立法日程。其次,數據作為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産要素,數據領域立法成為數字經濟立法的重點。比如《上海市數據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等先後出臺。

 

激發産業增長後勁

 

業內認為,在立法保障下,數字經濟核心産業或迎高速增長期。其中,數字産業化、産業數字化、數據安全、數據交易等領域有望獲得快速發展。

 

“數字經濟立法是完善數字經濟發展的軟環境。”盤和林表示,數字經濟立法為數字經濟帶來規範效應,未來數字産業發展將更加有序,無序擴張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將大為減少,技術創新將成為企業獲得競爭優勢的主要手段。“在立法保護下,通信産業、數據産業、網絡安全産業等都將迎來較好發展。”

 

記者注意到,不少地方在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中已經明確了産業支持重點。

 

比如,北京強調,支持開展自動駕駛全場景運營,培育推廣智慧網聯、智慧公交、無人配送機器人、智慧停車、智慧車輛維護等新業態;支持互聯網醫院發展,鼓勵提供在線問診、遠程會診、機器人手術、智慧藥房等新型醫療服務;支持農業、製造業、建築、能源、金融、醫療等領域産業互聯網發展。

 

此外,北京將通過資金、項目、算力等方式,支持開源社區、開源平臺和開源項目建設,鼓勵軟體、硬體的開放創新發展,做大做強高端晶片、新型顯示、基礎軟體、工業軟體、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經濟核心産業集群。

 

在産業化發展上,河南支持建設數字經濟園區,打造優勢産業集群。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規劃本行政區域的數字産業化發展,做強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要求引導和支持建設數字經濟園區,打造具有競爭優勢的産業集群。

 

江蘇立法擬明確,重點推進數字産品製造業、數字産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等數字經濟核心産業發展。其中,在積體電路、工業機器人、電子元器件及設備製造等數字産品製造優勢領域,打造産業集群,培育優勢産業鏈;發展互聯網相關服務,以及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等數字産品和服務,構建安全可控、開放協同的現代軟體産業體系。

 

業內認為,用好立法權,制定出高品質、符合當地實際同時又可複製、能推廣的數字經濟法規制度,是各地數字經濟立法的關鍵。

 

吳琦建議,為促進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數字經濟立法要從三個方面推進,一是要有利於推動中西部地區的數字經濟立法,促進數字經濟的協調發展。加大中西部地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強東部與中西部地區的數據資源對接、數據産業合作。二是要有利於強化自主創新,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術和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統籌佈局“從0到1”的基礎研究和高端晶片、基礎元器件、積體電路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三是要有利於解決數字鴻溝、能耗排放等問題。針對老年人需求與特點開展指導和培訓,加快産品與服務的適老化數字化改造;探索將數字經濟行業納入全國碳交易市場,推動數字經濟企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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