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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霞浦縣公安局創新“社會治理”模式 為人民增加幸福“保險”
2021-08-20 16:22:21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尹小兵責編:胡曉萌

  福建霞浦縣公安局 “社會治理”創新實踐:再加一道幸福“保險”_fororder_群眾送錦旗感謝民警為其申請保險救助金_副本

  群眾送錦旗感謝民警為其申請保險救助金 供圖 霞浦縣公安局

       國際在線福建頻道消息(陳洪亮 通訊員 莊乃文):如何以制度建設來推動社會治理?在過去的三十年間,“把心貼近群眾”已經成為霞浦縣公安局的一貫共識。經濟快速發展,社會治安形勢愈加複雜,給社會治理提出了新要求,霞浦縣公安局想在前頭、抓在點上、幹在實處、走在前列。近年來,結合“四下基層”工作制度,該局黨委成員分批次帶隊深入基層開展工作調研,切實發現新時代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和群眾面臨的難題,創新性推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社會治理新模式:2020年5月27日,該局與保險公司簽署協議,為全縣56萬群眾購買霞浦縣社會治安綜合保險,總保額150.15萬元。

  該項模式實行一年來,累計救助群眾358人,救助資金177.218萬元。霞浦縣公安局推出的社會治理新模式,不僅為一方百姓增加一道平安幸福生活“保險”、打開了一條救助的新渠道,更深遠的意義在於霞浦縣公安局在運用市場化機制服務於社會治理領域改革,其實質是一項關係民生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為民辦實事”的改革實踐縮影。

  社會再保障:為百姓加了一道幸福“保險”

  2020年7月23日上午,福建寧德市霞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收到了該縣崇儒鄉路口村村民蘭某英家人送來的寫有“心繫百姓、為民解憂”的錦旗。而這得從蘭某英收到的一筆6864.16元的保險救助金説起。

  2020年5月29日,蘭某英在騎行二輪電動車時,被無號牌貨車刮碰,多處受傷,肇事車輛駛離現場。因事故路段無監控視頻,現場又無目擊群眾,案件陷入僵局。可醫療費用對蘭某英來説是個不小的負擔。霞浦縣公安局決定啟動社會治安綜合保險救助機制,僅3天,就為蘭某英爭取到全額醫療費用的保險救助共6864.16元。這得益於霞浦縣創新性推出的社會治理新模式——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改革模式。

  2020年5月27日,經霞浦縣委常委會研究同意、霞浦縣委政法委牽頭,霞浦縣公安局與中國人民財産保險公司寧德分公司正式簽署協議,為全縣56萬群眾購買為期1年的社會治安綜合保險,總保額150.15萬元。

  該項保險主要針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救助、交通事故及精神病人傷人的政府救助、執法行為政府救助、見義勇為政府救助、信訪救助等5類保險9個項目進行保險救助。據霞浦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鄭壽波介紹,自生效之日起,在霞浦縣行政轄區內發生的上述情形,不論受害當事人是否為霞浦戶籍,自案發之日起經公安機關查證,並依法受案、立案,或經有關部門認定後,受害人可優先獲得保險補助限額內的人身及財物救濟救助,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社會治安或刑事類案件中,出現違法嫌疑人家庭困難無法支付受害人醫療費,聚眾鬥毆責任人暫時無法明確,未成年人打架監護人家庭困難暫時無法支付醫療費等情況,受害人可及時獲得保險救助。2020年6月26日,陳某清因被人毆打致輕傷一級而急需住院治療,違法嫌疑人家庭困難無法支付醫療費用。經核定後,陳某清獲得救助金5000元。

  在盜竊、搶劫案件中,人民群眾財産損失未能及時挽回的,受害人也能及時獲得救助。2020年底,陳某家中價值1700元的一部手機被盜,一時無法破案,經核定後,保險予以賠付1000元。

  一串串的救助數據,其實體現的是一種人文關懷,是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愛民、為民的堅實情感。“用經濟杠桿化解矛盾糾紛,不僅為受害人提供了政府救助,也提升了社會管理效能和安全指數,切實提升轄區群眾的幸福指數。”鄭壽波説。

福建霞浦縣公安局 “社會治理”創新實踐:再加一道幸福“保險”_fororder_民警為受害者爭取到平安建設綜合保險理賠款_副本

民警為群眾爭取到保險理賠款 供圖 霞浦縣公安局

  平安延伸到海上:織密織緊安全網

  霞浦縣依山面海,共有505公里的海岸線,全縣約60%的人員從事海上生産相關工作,海上矛盾防控顯得尤為重要。霞浦縣公安局將社會綜合保險延伸到海上,組織轄區有意願的海産企業主、養殖大戶、海上漁民等,通過企業或個人出資的方式,以每年450元的費用購買海上安全生産責任險。

  長期在霞浦縣下滸鎮上沃碼頭從事碼頭吊機和海上餌料傳送等生意的余某元,前幾年曾因僱員工傷承擔幾十萬的賠償。在得知下滸派出所聯合下滸鎮政府建立的綜合服務聯動中心引進了“海上保險”機制,余某元二話不説就為30多名工人購買了安全生産責任險。

  “海上保險”機制讓余某元等沿海群眾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再也不用擔心海上的賠償糾紛問題。

  作為霞浦縣社會綜合保險在海上的延伸與補充,“海上保險”機制雖不是免費,但實實在在為海上從業者帶來了好處。海上務工人員的權利有了保障,也優化了海上流動人口網格化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了因海上生産事故引發的各種矛盾糾紛,為進一步創建和諧幸福的平安海上田園保駕護航。

福建霞浦縣公安局 “社會治理”創新實踐:再加一道幸福“保險”_fororder_2020年11月,霞浦縣公安局創新推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護航平安建設工作模式,入選第六屆社會治理創新博鰲論壇第二批入選案例_副本

霞浦縣公安局“社會綜合治理+保險”模式成功入選第六屆社會治理創新博鰲論壇第二批案例 供圖 霞浦縣公安局

  創新機制得實效:一年救助群眾358人

  2021年5月27日,“社會綜合治理+保險”模式實行一年。霞浦縣委政法委組織召開“社會綜合治理+保險”工作座談會。會上通報,一年來,累計救助群眾358人,救助資金177.218萬元,化解歷史遺留的積案13起。該模式成功入選第六屆社會治理創新博鰲論壇第二批案例,獲評“2020平安創建優秀獎”。

  霞浦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劉亮表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是霞浦縣平安建設工作的一項創新機制,也是一項關係民生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劉亮分析指出,該機制建立起了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後保險救助的服務體系,在預防農村低收入家庭因意外事故和人身財産損失致貧返貧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特別是為人身財産損失得不到理賠、歷史遺留問題無法查清解決等社會治理難題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法。

  “同時,保險不僅是一份社會保障,更是體現一份關懷,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安全感,同時又構築了一張風險防護網。”劉亮表示,通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機制的廣泛應用,將“事先防範”與“事後救助”結合起來,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險”再保障模式進一步拓寬群眾人身損害、財産損失的救助渠道,有效解決當責任人無力賠償時帶來的各種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下一步,霞浦縣公安局將結合當前社會治理新形勢新特點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推廣‘社會綜合治理+保險’模式,並拓展、提升內涵和外延,推動該項民生工程常態化、長效化,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性。”劉亮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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