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需明晰各方責任

2020-06-18 09:41:34 | 來源:經濟日報 | 責編:馮實

  近日北京一項調查結果顯示,49.12%的受訪者認為平臺、主播和商家都應為直播帶貨行為負責,各自承擔相應責任。如遇到直播帶貨問題,超六成受訪者選擇找平臺維權,四成多受訪者選擇找銷售商家維權,有三成左右受訪者選擇找主播維權或向有關部門投訴。

  @山東常睿:直播帶貨興起是好事,但保證産品品質很重要,網絡平臺有義務把關。直播代言人不能沒有責任,廣告法對代言人要有約束。商家靠誠信經營,不能一錘子買賣,要看長遠,才能持續發展。

  @越雨:各方為了爭搶流量資源,實現各自利益,不免夾雜一些違規操作,加劇行業亂象。從有效治理角度看,斬斷違規者的利益源頭乃是最佳策略。將造假者納入“黑名單”,使其無法再獲利,是一項有力措施。(王荊陽整理)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