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幼升小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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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4月27日,海淀區教委發佈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意見。今年,海淀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將全面落實教育部和北京市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有關要求和部署,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堅持加強統籌管理,完善入學規則,健全治理機制,深化教育改革,切實維護教育公平,不斷提升辦學品質,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政策變化要點

1.小學繼續實施六年一學位,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2.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入學資格條件的審核

3. 小升初取消“推優”,增加“登記入學”,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

小學繼續實施六年一學位,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2017年,海淀區將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自2017年起,根據學校分佈、學位供給、戶籍、房産、居住年限等因素,海淀區將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今後,海淀區將進一步嚴格單校劃片入學條件,擴大多校劃片入學適用範圍,逐步由單校劃片為主入學過渡到單校劃片與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

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義務教育入學資格的審核

2017年,海淀區將加強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將聯合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委辦局,共同加強對入學資格的審核,特別是對戶籍情況、實際居住地的審核,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今年,區教委將聯合多部門加大對申請人的戶籍情況、實際居住地的審核,嚴格審核入學條件。對於部分熱點區域內的空挂戶、集體戶、戶口挂靠等情形,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如過道房、車庫房等情形,及租住違法建設房屋、辦公用房、地下室、多人合租等情形,違反國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賃規定租住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産房等情形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小升初取消“推優”,增加“登記入學”,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

2017年小升初入學,海淀區全面取消“推優”,增加“登記入學”,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進一步優化入學途徑。

增加登記入學方式。堅持全面保障機會公平、促進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在2017年小升初入學中,海淀區增加登記入學方式,並將全區所有公辦初中校都納入登記入學範圍。符合海淀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均可以按照自願原則,依據區教委劃定的登記入學區域,選擇1-3所公辦初中申請登記入學。

進一步減少特長生招生比例,特長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嚴格執行市教委有關規定,經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規定程式和時間,面向海淀區內招收特長生。

2017年,海淀區將根據全市的統一安排,繼續于5月1日啟動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5月8日至31日完成小學和初中入學信息採集工作。

工作背景

自2011年以來,由於出生人口的小高峰,海淀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一直面臨較大的學位缺口壓力。據預測,未來五年,海淀區將面臨戶籍人口生育高峰和全面二孩政策的疊加效應,小學第二波入學高峰即將來臨, 2011年開始的小學入學高峰,將在2017年傳導至初中,而全面二孩政策帶來的幼兒園入學需求增加也將陸續顯現。

具體到2017年,海淀區預計小學入學需求約為2.9萬人,預計學位缺口近5000個。預計初中入學需求約為2.3萬人,學位缺口近4000個。

入園難、入學難矛盾將持續存在,全力增加學位供給、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提供豐富多樣的教育供給,既要滿足“剛性需求”,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又要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增量,辦好百姓家門口的每一所學校,為每一個孩子提供適合的、優質的教育,是海淀教育的不懈追求。

為此,海淀區將充分發揮區域資源優勢,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全力提升辦學品質,通過實施新優質、新品牌建設工程和潛力學校提升工程,增加九年一貫對口直升機制學校,深入推進學區制和集團化辦學等舉措,不斷加大優質教育學位供給力度,提升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準,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切實滿足社會的期待和訴求,為建設高水準均衡化的教育強區而努力。

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委員會

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7〕7號),為依法保障海淀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經區教委研究,並報區政府批准,現就海淀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大及系列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加強統籌管理,完善入學規則,健全治理機制,深化教育改革,切實維護教育公平,不斷提升辦學品質,確保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認真組織實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三)堅持依法依規操作,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

(一)小學入學條件

按照免試就近原則,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需提供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的合法房産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小學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加強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將聯合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對入學資格的審核,特別是對戶籍、實際居住地的審核,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二)初中入學條件

完成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申請在海淀區升入初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學籍;

2.學籍不在海淀區,但全家戶籍在海淀區或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學生法定監護人的合法房産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三)下列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海淀區戶籍對待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海淀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入學方式

(一)小學入學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加海淀區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在規定時間內,持全家戶口簿、房産證明等資料,隨監護人到責任學校進行信息審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須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相關證明材料按照《2017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細則》,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聯合審核通過後,按要求取得《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在規定時間內,隨監護人到居住地對應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由學區協調解決。

2017年,我區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自2017年起,根據學校分佈、學位供給、戶籍、房産、居住年限等因素,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二)初中入學

除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外,其他小學畢業生通過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登記入學。符合海淀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按照自願原則,依據區教委劃定的登記入學區域,選擇1-3所公辦初中申請登記入學。

2.特長生入學。經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體育、藝術和科技專業水準突出的學生,經本人自薦,所在學校審定,可擁有特長生推薦資格,申請參加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專業考查。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産方向傾斜。

3.公辦寄宿學校(班)入學。經區教委批准的具備招收寄宿生資質的公辦學校(班),嚴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面向本區招生。

4.民辦學校招生。經區教委批准的具備當年招生資質的民辦學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招生。

5.派位入學。符合海淀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以就讀小學所在招生區域為界進行統一分配。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各學校對居住在義務教育服務範圍內,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其隨班就讀,實現“零拒絕”。特殊教育學校要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

(四)凡屬海淀區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駐區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舉辦的子弟學校,其主辦單位的職工子女可按單位與學校商定的條件進入學校學習。

對持有烈士子女、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以及臺籍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規劃和計劃管理。進一步健全行政管理、業務指導和學區治理機制,加強入學工作的規劃和計劃管理。各學校要根據“十三五”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依據學齡人口數量、畢業生數量和辦學規模等因素科學制定招生計劃,並報區教委審批。區教委根據全區生源情況,進行統籌調整後,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二)規範招生入學程式。各學校應加強招生工作的規範管理,嚴格按照區教委確定的義務教育入學範圍和招生計劃,招收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民辦學校須將招生簡章和廣告在規定時間內報區教委備案。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式,確保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加強學籍管理。海淀區統一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對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途徑和方式進行全程記錄。北京市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將依據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建立新生學籍。

(四)杜絕違規操作。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違規提前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教育督導部門將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五)加大宣傳力度。按照北京市的統一要求,區教委將及時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和相關信息,並加大對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力度,引導家長選擇正確的入學途徑。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各相關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規範操作,做好政策宣傳工作。要依法加強監督,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處理,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順利進行。

附表1 海淀區2017年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5月8日(週一)

啟動小學入學服務系統

5月17日(週三)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信息註冊工作截止

5月16—19日(週二—週五)

各委辦局線上初審申請人在入學服務系統中提交的證明證件材料信息

5月18—27日(週四—週六)

街道(鎮)及相關部門聯合審核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相關材料

5月31日(週三)

小學入學信息採集截止

6月10日前(週六)

民辦學校在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招生工作

6月17—18日(週六、日)

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進行登記,審核入學信息

7月10日開始

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9月1—15日

建立小學新生學籍檔案

附表2 海淀區2017年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4月28日

各小學啟動初中入學宣傳,組織特長生自薦和推薦工作

5月2日

招生學校網站公示本校特長生招生、公辦住宿生招生及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5月9日前

家長上網辦理跨區、跨片、特長生資格申請、登記入學意向填報,學校組織相關準備工作

5月10—15日

各小學公示特長生推薦名單

5月11—12日

區教委受理回戶籍所在區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初中入學申請、登記工作

5月中旬

完成登記入學錄取工作

5月20—21日(週六、日)

招生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特長項目考查

5月22—26日

區教委對特長生初錄名單進行公示

6月3—4日

(週六、日)

寄宿制公辦學校(班)和民辦學校完成本區學生網上錄取工作

6月10日前

民辦學校完成招收外區學生網上錄取工作

7月5日

統一使用市級小升初系統進行派位

7月10日起

中學發放《錄取通知書》

9月1—15日

建立初中新生學籍檔案

來源:海淀區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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