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批80名人民監督員領證 以人民的名義監督檢察官辦案

2017-05-25 08:53:34|來源:大河報|編輯:萬慶麗

【頭條列表】河南首批80名人民監督員領證 以人民的名義監督檢察官辦案

人民監督員丁小嵩領了自己的證書

    核心提示丨他們是銀行精英、房地産“老炮兒”、高校教授……但從領取證書那一刻開始,他們有了一個共同的“職業”——人民監督員。

    5月24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頒證宣誓暨初任培訓會舉行,其主要職責是監督“侯亮平們”也就是檢察院的檢察官們辦案。

    【現場】 80名人民監督員領證,來自各行各業

    接過證書的那一刻起,丁小嵩心裏有一種莊嚴的感覺。

    作為在鄭州市一家銀行上班的金融業精英,丁小嵩日常工作相對比較繁忙,但他卻依然很關心時政,其中也包括我國的司法體制改革。當今年3月份,他從網上看到河南省司法廳關於選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的公告時,就立刻決定報名試試。經過層層嚴格的選拔,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社會公示等環節,丁小嵩從331名候選人中脫穎而出,與其他79名來自社會各行各業的人員,當選為由河南省司法廳選任的首批人民監督員。

    于杭,南方房地産商會秘書長,這天,他專程從南陽趕來領取證書。在他看來,人民監督員的重點在於“人民”,以“人民的名義”,用人民群眾的眼光,來監督檢察院的工作。“不一定要很專業的人才,但一定要有責任心。”

    做人民監督員,中原工學院法學院副教授馬東升頗有經驗,他曾經是省檢察院選任的人民監督員,從2012年就開始了。

    活動現場,首批80名人民監督員從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等人手中接過人民監督員的證書,封皮上一個大大的國徽,代表著莊嚴,更昭示了一種責任。

    【職責】以人民的名義,對相關的11種情形實施監督

    據介紹,人民監督員制度是人民檢察院接受社會監督的一項外部監督制約制度。符合條件的公民通過選任程式成為人民監督員後,可以對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

    丁小嵩等人當選後,職責範圍有哪些?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介紹,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負責監督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鄭州等17個省轄市人民檢察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鄭州鐵路運輸分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人民監督員對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第二條規定的11種情形,可實施監督。

    人民監督員每屆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

    “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培訓、管理、考核,是司法體制改革賦予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新職能。”王文海介紹,之前人民監督員均由檢察院自行遴選。目前,省級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告一段落,全省市級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

    【條件】人民陪審員不能參加此選任

    丁小嵩、于杭等80名被選上的人民監督員,他們符合哪些條件?又有哪些人員不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記者查詢了解到,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擔任人民監督員: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備較高政治素質,具有廣泛代表性和紮實群眾基礎,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年滿二十三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中國公民;3.公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具有失信記錄的;

    5.有其他違法違紀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下列人員不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職工作人員;

    3.人民陪審員;

    4.其他因職務原因可能影響履行人民監督員職責的人員。(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連欣文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