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在全國首推綠色調度制度 企業限停産不再“一刀切”

2017-10-26 15:37:49|來源:河南日報|編輯:萬慶麗

  河南日報訊:針對工業企業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的限停産將不再“一刀切”,以企業實際污染物排放水準來確定停限産範圍。10月23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綠色環保調度制度(試行)》,對大氣污染物排放實施差別化管控政策,此舉在全國尚屬首創。

  省環保廳大氣處處長陶冶介紹,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就是對通過更換清潔能源、實現超低排放、開展清潔生産等方式,污染物排放達到行業領先水準的工業企業,實行綠色環保單位優先生産,對高污染單位限制生産的差別化制度,以進一步強化政策導向,鼓勵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主動實施綠色環保改造,加快向綠色發展模式轉變。

  綠色環保調度制度10月1日起在全省推開,截至目前,相較往年同期天氣狀況,我省的綠色調度制度已經初見成效。今冬,全省1089家完成了電和天然氣綠色化改造的鑄造企業將不再納入錯峰生産範圍,可以正常生産。

  據省環保廳大氣污染防治處負責人介紹,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營造環保治污公平環境的重視,讓環保政策更科學、更精準。目前全省共有2000家涉氣管控企業完成了綠色化改造,制度的出臺將更加激發企業治污主動性。

  摒棄了之前的“一刀切”,綠色環保調度制度實行獎懲並舉。冬季錯峰生産期間,對於實現綠色環保改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主要有三方面激勵政策:一是對全部採用電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工業企業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列入電力直接交易環保免審名單,原則上不再列入各級污染天氣管控清單;二是對通過實施治污設施技術改造,實現污染物超低排放,達到行業領先水準的工業企業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可列入電力直接交易環保免審名單,並在新(改、擴)建項目時享受環評審批“綠色”通道政策;三是對通過實施治污設施技術改造,主動實現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工業企業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可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時予以傾斜。

  綠色環保調度制度還要求,我省建立動態管理的綠色環保企業名單,依法依規實施污染天氣管控。對違反污染天氣管控和錯峰生産要求的企業,在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的同時,通過企業信用、土地供應、稅收管理、生産許可、安全許可、政府採購等必要的經濟、行政手段,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記者焦莫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