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青年人才首次購房可享補貼 申報工作2018年1月1日開始
河南日報訊:12月14日,記者從鄭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工作的申報受理從2018年1月1日正式開始。
為讓各類人才在鄭州“安居”,此前鄭州市對外發佈了《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放及非鄭州戶籍人才購房實施辦法(暫行)》。《辦法》規定2017年1月1日之後畢業且符合申請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在鄭州首次購買住房,均可享受首次購房補貼政策,即博士每人10萬元,碩士每人5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2萬元。
就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發放及購房所涉及的常見問題,鄭州市人才辦14日對外作出相應解答。如,在鄭工作的非鄭戶籍人才只要符合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副高級(含)以上職稱、高級技師(含)以上職業技術資格三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即可按規定購買住房,並免予提供社保或個稅證明;如果已按照現有學歷申領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在學歷變動後將不能再次申請補貼;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補貼;申領購房補貼需要先購房後申請等。(記者王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