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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重慶日報  2018-10-10 10:22:38

  重慶日報記者10月9日從市財政局了解到,市財政局日前發佈市對區縣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脫貧攻堅工程實施,支撐綠色發展。

  市財政局人士介紹,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旨在引導基層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哪些區縣可納入生態轉移支付範圍?辦法將我市生態轉移支付對象劃分為五類區縣:限制開發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屬縣和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納入《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世界文化自然遺産、國家級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所屬區縣,財政部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的區縣,選聘建檔立卡人員為生態護林員的區縣,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納入轉移支付的生態功能區域。

  市財政局人士介紹,轉移支付補助額度由核定的基數、引導性補助、補償性補助、成本性補助和獎懲資金五部分組成。重慶將在市與區縣核定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基數的基礎上,視其空氣品質、水質達標率、污染減排、限制或禁止開發區域面積、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森林覆蓋率等給予引導性補助,考慮生態護林員補助、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等給予補償性補助,根據生態功能區域的重要性和外溢性特徵,按照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成本等給予成本性補助。

  與此同時,我市將視生態環境品質監測和資金使用結果實施獎懲。獎勵考核評價結果優秀的區縣,對生態環境品質變差、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實行産業準入負面清單不力和生態扶貧工作成效不佳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扣減轉移支付資金。

  辦法還要求,轉移支付資金用於保護生態環境和改善民生,不得用於樓堂館所及形象工程建設和競爭性領域。市財政將加強資金使用追蹤問效,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在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促進提高生態功能區公共服務水準。(記者 廖雪梅)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