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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星確認《中國好聲音》七月開播 Talpa瘋狂斂財

2016-04-21 15:03:31|來源:國際在線娛樂|編輯:趙丹丹

燦星確認《好聲音》七月開播

  前一階段曾經備受關注的《中國好聲音》版權之爭又傳來新消息,擁有前四季《The Voice Of…》模式版權的星空傳媒(中國)宣佈,他們已經獲得新的證據證明,荷蘭Talpa公司與星空傳媒的模式授權尚在續約談判之時,Talpa就先後與國內兩家製作公司啟動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權談判,這不僅單方面違背了與星空傳媒在模式合同中關於“獨家續約權”的約定,事實上還將《The Voice Of…》模式“一女三嫁”,只是為了挑動國內製作機構“內鬥”,從而選擇出價最高的一方。在最終將模式以4億元人民幣的天價賣給唐德影視之後,不僅星空傳媒的“獨家續約權”沒有得到確保,另一家公司也因為Talpa違反之前的合作約定而可能將通過法律渠道維權。

  Talpa瘋狂斂財違背國際慣例

  《The Voice Of…》涉嫌盜版存在版權瑕疵

  據曾經製作過《中國達人秀》、《中國好舞蹈》、《中國好聲音》等一系列引進模式節目的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燦星製作”)透露,像Talpa這樣瘋狂斂財的行為已經破壞了模式交易的國際慣例。例如,東方衛視曾經向國際知名模式公司Fremantle Media購買了《中國達人秀》(《China’s Got Talent》)節目的模式,並一連製作了五季節目,從第一季到第五季,雙方本著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精神,在模式費用上沒有産生任何爭議,模式費也沒有任何變化,都在人民幣200多萬元左右,《中國達人秀》第一季總決賽的最高收視率高達6.1%,毫無疑問是當時中國電視綜藝市場最火的現象級節目,但Fremantle Media並未因此哄抬物價,索要天價版權費。同樣,《中國好舞蹈》等模式節目的版權費也從未出現大的波動。而Talpa公司的做法卻截然不同,《中國好聲音》第一季的版權費是比較合理的200多萬元人民幣,可在第一季大獲成功後,第二季續約談判時Talpa公司就開出了每年一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此後更是年年尋找新的國內買家抬價,以實現其坐地起價的目的。與此同時,Talpa公司自身的《The Voice Of…》模式還存在極大的版權爭議,愛爾蘭裔製作人Michael Roy Barry早在2008年3月,就在美國版權局註冊了一個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國之聲》)的盲選全美國最好聲音的節目,其核心創意與Talpa公司的模式高度一致,而Michael Roy Barry註冊這一模式的時間,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系列節目的最初版本,還要早兩年時間,同時Michael Roy Barry也在美國註冊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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