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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紛爭 照見編劇界哪些頑疾與隱憂
2025-11-04 10:13:15來源:文匯報編輯:劉欣

  一場由編劇署名權引發的紛爭在網上成為焦點。

  事情起于青年從業者“古二”持續發佈長文、音頻,聲稱自己在深度參與電視劇《繁花》劇本創作後未能得到應有署名。劇組曾在9月發佈聲明回應爭議,但隨著“古二”于近日公開新的音頻,波瀾再起。

  爭議仍在發酵,事情尚無定論。有業內人士表示,事實如何還需等待法律界定;更多職場打工人站在青年機遇、維權困境等角度參與討論。

  事實上,圍繞影視編劇署名權的糾紛並非孤例。這場紛爭之所以屢屢霸榜熱搜,無可否認,漩渦中的熱劇、相關錄音疑似涉及的知名演員,都是網絡輿論瞬間沸騰的誘因。但本質上的原因或許還在於,這場紛爭照見了一些影視行業尤其是編劇界難以言説的頑疾與隱憂。

  看資歷vs看實力

  爆料人公佈的音頻裏有段關於編劇承包制的討論,“比如我去接個活,我是一個成名編劇,可以接到10個劇本,回來就丟給團隊寫”,言下之意,在影視劇創作生態裏,資歷、名氣的“面子”在一些時候重於實際執行的“裏子”。此言一齣,引發網友“槍手論”的質疑。有人還翻出2013年首播的電視劇《龍門鏢局》裏一幕:蔡八斗要寫劇本,找了瓔珞代筆,後者幾易其稿,最後痛失署名權。是12年前的影視劇“預判”了今天的紛爭,還是編劇界困于署名生態鏈久矣?

  一位不願公開姓名的從業者告訴記者,工作室模式今天普遍存在。有成名作的資深編劇領銜項目,工作室內中小編劇分頭執筆,“有人專寫情感,有人負責職場、商戰等行業的把關,大編劇再統一統稿、潤一潤筆”,一套堪比流水線的“共創”高效可複製。這位匿名人士説:“不排除一些大編劇傾情傳幫帶,真誠地給予新人關鍵性指導。但在熱劇署名權約等於身價溢價權的行業,不少小編劇常常搖擺于署名權和稿酬二選一的困境,有的直到與‘上層’磨合三四部後,才能在片尾擁有姓名。至於上片頭,更是一個漫長的故事。”

  正因此,總編劇、副編劇、聯合編劇、助理編劇、編劇助理、前期編劇、前期策劃等圍繞劇本開發的“古怪”頭銜應運而生。

  編劇宋方金在近期與羅永浩的一場對談中提及行業困境。他用“屢見不鮮”來形容小編劇們的權益主張難題。在宋方金看來,其中有新人編劇面對的生存通道問題,也有資方、平臺方、製作人所依賴的大編劇的品牌效應。後者其實錨定的是收視率保障、是播出數據托底,與資方指定明星帶流量的邏輯訴求,異曲同工。

  事實上,觀眾早已對名導名人、對大IP祛魅,大數據算計的“捷徑”也屢屢驗證此路不通。反倒是邵藝輝從生活點滴裏凝練出的《愛情神話》劇本,沒有作者名氣背書,也無成名作開路,卻贏得了從伯樂馬伊琍到600多萬人次觀眾的認可。看資歷還是看真實力,在互聯網帶來的“技術平權”時代,在人人都可能成為內容創作者的今天,應該不再是問題。

  先謀生vs先追夢

  多數青年編劇滿懷熱忱與理想入行,渴望自己的辛勞和才華被看見,期待創作成果在熒屏上璀璨發光。但因創作資歷不深、行業認可度不高,成長期待與發展空間難免形成落差。加之影視行業正處於深度調整中,出現暫時性的市場收縮、資本退潮,在“雇傭兵式”流水創作線上難以收穫職業成就感、安全感的年輕人,開始把目光轉向崛起的微短劇。

  2024年,全國短劇用戶規模達到5.76億,佔網民總量52.4%。截至今年6月,中國微短劇用戶已接近7億,市場規模突破500億元。産業體量日漲夜大,短劇尤其是豎屏微短劇的不少工種供不應求。許多在長劇、電影領域署不上名、“上不了桌”的青年編劇,在先追夢還是先謀生的抉擇後,主動登上短劇這條船。

  目前,微短劇編劇的收入主要由劇本定制費、分賬分成和IP衍生構成。其中,定制費也在“論資排輩”,是由平臺、製作公司根據過往作品數據、編劇在行業內地位評估後買斷。以單集價格論,頭部編劇可拿到5萬元至10萬元不等,大部分新人的酬勞為單集數百元到千元。新人編劇在定制費上雖説沒太多彈性空間,但潛在的“爆款”分賬、較短的受益週期、相對獨立的劇本署名等因素,都讓一些懷揣“故事夢”、渴望被看見的年輕人,在幾撞“署名難”的南墻後,選擇到“霸總”“重生”“皇后娘娘打工”的世界裏等待機會。

  同樣要看到的是,微短劇崛起的確給了新人更多選擇權,可當下短劇多數迎合觀眾,套路單一、情節經不起推敲,也是事實。在豎屏的故事世界,大多數編劇拼的是體力而非腦力、筆力。雖説時有精品誕生,但對比海量的項目,佔比實在有限。市場良莠不齊,短平快的過度輸出、脫離現實土壤的創作亂流裏,一旦年輕人失去定力,逐漸喪失藝術追求和創作初心,先謀生的權宜之計,或許終將無法真正蛻變為講故事的話語權。而對亟待重振榮光的長劇市場,年輕人才的流失,恐怕比短劇搶佔市場更值得憂慮。

  憑良心vs憑法規

  《繁花》的紛爭尚未有定論。2024年編劇王雨銘、楊涵訴《隱秘的角落》一案,或是更好的討論案例。

  2018年,王雨銘與楊涵同萬年影業簽訂協議,負責網劇《壞小孩》(後更名為《隱秘的角落》)劇本創作。他們撰寫了該劇分集大綱及前三集劇本,但正式播出時,劇組僅把二人列入“特別鳴謝”名單。2020年,王楊二人在與劇方溝通無果後在互聯網上公開此事,同時提起法律訴訟,主張編劇署名權。歷經四年多的法律程式,2024年11月,法院判決王楊二人勝訴,出品方需將他們署名為前三集編劇並公開致歉。

  四年訴訟方才換來遲到的署名。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在今天,普通編劇的維權成本依然高昂。這起案例後被列為《2024年中國影視行業白皮書》年度十大維權事件之一。

  普通編劇維權難,宋方金認為,這和一部劇劇本階段的製作流程、當下對“高成功率”的訴求不無關係。通常來説,劇本定稿前,會經歷梗概、總大綱、分集大綱、分集劇本、初稿、若干輪改稿等,規模更大的劇組,還會專門找人做前期資料蒐集,所涉大大小小編劇、責編、文字策劃,不在少數。如何將抽象的思想、創意、梗,量化為編劇工作量的數值,進而如何辨別這段情節對全劇本的貢獻度有多大,從行業標準到法律法規的界定,都是模糊地帶。橫向對比其他影視大國編劇工會、導演工會以及相關仲裁委員會制定的可量化標準,在國産影視劇的創作領域,誰來辨認好劇本,誰能認定好劇本,誰又能對集體合作的劇本進行合理分配,“現階段,可能考驗行業倫理、行業良心,多過行業規則甚至有關法律”。

  上海理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振武坦言,當前的《著作權法》對“合作作品創作貢獻”的認定偏原則化,缺乏量化指引;同時,對影視行業的特殊創作模式如集體創作,也未作出明確規定;此外,侵權賠償力度有限,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不過,換個思路,紛爭的縫隙裏,也許就存在推動行業規範乃至法律完善的可行路徑。(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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