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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戲劇在本土不斷延展、轉身:是徹底的藝術革新,還是景觀式的消費美學
2026-03-26 18:14:58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劉欣

  

  遊客在長安十二時辰景區觀看表演《霓裳羽衣舞》新華社 發

  

  坐落于北京西路江寧路口的《不眠之夜》駐演地。

  多年來,沉浸戲劇在中國異軍突起,衝破了戲劇原有的觀演圈層,隨著城市的變遷和媒介技術的迭代,衍生出多元形態和場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5年底,包含沉浸式演藝、沉浸式文旅空間、沉浸式密室與劇本殺等在內的各種沉浸戲劇類體驗項目,在全國總量已超過3.5萬個,沉浸式演藝總票房接近20億元,觀演人數超過1200萬人次。無論觀演創作的藝術形式,還是對文旅産業、社會經濟的影響,都是不可忽視的。

  與頗為壯觀的産業圖景相反,沉浸戲劇誕生之初是頗具爭議的:它曾被視為一種取巧的文化快餐,一種以噱頭掩蓋意涵蒼白的時尚玩具。這一類質疑的核心在於:它到底是不是戲劇?是徹底革新戲劇的藝術本質,還是僅僅披了一層形式的外衣?

  從發展至今的情況來看,很多沉浸體驗項目的生存週期確實很短,有的甚至還顯得笨拙、幼稚;“沉浸”一詞也被過度泛化,出現了某些疲態。但這並不妨礙沉浸戲劇邊界的日益拓寬,覆蓋的行業和場景不斷擴大,“沉浸”正逐漸蛻變為一種標簽、一種年輕人的“社交貨幣”。因此,對它的思考和討論也應跳出傳統戲劇學的闡釋框架,在更寬闊的視野中系統和深入地回應。

  我們或許更應追問:當沉浸戲劇作為一種方法被廣泛應用於文旅小鎮、快閃市集等商業綜合體時,它是否還保留著戲劇革新者所期許的“反叛基因”,抑或已成為一種被馴化的消費美學?從戲劇藝術的角度,我們該如何去討論它,以至於既不依附於傳統戲劇評價體系又不被商業邏輯收編?這些,或許比“它到底是不是戲劇”更需要被追問。

  當“觀看”成為“表演”

  筆者自2014年就開始關注、研究這一新的戲劇形態。十多年來,我與研究團隊成員從業態類型、體驗機制、沉浸場景、消費規模以及迭代趨向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田野調查,走訪了北京、上海、鄭州、西安等近20個城市,調研了近50個項目,其中參與設計和深度調研的項目有近20項。隨著沉浸戲劇形態的不斷延展,我們的調研也從劇場擴大到有表演、有交互、有敘事的場域,更多的城市空間已成為“行動的劇場”。

  內在的變化也是顯然的。沉浸戲劇的內核,已從十多年前的意識專注、感官浸潤,發展到今天受眾作為主體驅動、多維度交互的超感官體驗,最終實現文化、情感、社交、消費等多重價值。此外,地域文化和城市氣質對項目的內容和形式也有重要影響。例如,上海的沉浸戲劇多為海外引進的大IP,受眾更願意為參與感和科技感買單;成都、長沙等地偏向真人“戲劇遊戲”模式,實景劇本殺和密室更吸引人;西安、洛陽則是將當地文化和戲劇表演結合,重建歷史場景,追溯文化記憶。不同地域的沉浸戲劇,各有不同選擇。

  其實,反對鏡框式舞臺並非沉浸戲劇的創新。“無固定舞臺、觀演共生”的形態可以追溯到原始儀式錶演、古希臘劇場、古代亞洲的傳統戲劇等;20世紀先鋒藝術風靡的日子裏,也涌現出諸多反叛劇場的形態,如偶發藝術、布萊希特與阿爾托的戲劇等。但沉浸戲劇最直接的血緣應該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環境戲劇,其創始人理查·謝克納把劇場空間徹底顛覆,表演不再局限于固定區域,觀演關係靈活多變。

  那麼,沉浸戲劇的突破到底在哪呢?

  美國戲劇評論家艾瑞克·本特萊提出了一個著名的戲劇公式:C看A演B。根據這個公式,沉浸戲劇似乎每一個環節都在“違章”。公式中“A演B”的核心是“故事”和“表演”,如果沉浸戲劇僅僅遵循這個邏輯,只是把“A演B”整體或碎片地打破邊界、嵌入生活,那麼它很可能與前文提到的先鋒藝術一樣,熱潮退去後便難以為繼。

  然而,我們不應忽略當下“觀眾身份”的深刻質變。作為在社交媒體、互動視頻、直播文化中浸潤的一代,今天的觀眾早已不滿足於做沉默的旁觀者(C),而是習慣了作為評論者、傳播者甚至表演者的複合身份,主動將自己的“觀看”轉化為一場可供他人觀看的“展演”——他們既是觀眾,也成為演員(C+)。生活本身,已成為一場持續的“偶發藝術”。

  這樣,沉浸戲劇公式中的“C”(觀眾)就演變成了“C+”,公式“C看A演B”也轉換成了“C和A一起演C+和B”,觀眾在其中承擔著“觀看者”與“表演者”的雙重身份。或許,沉浸戲劇的流行,並非因為其做戲的方式多麼石破天驚,而是因為看戲的人已經不同了。

  漫遊者與質檢員

  《不眠之夜》上海版很能説明這個問題。

  2016年12月14日,《不眠之夜》上海版在靜安區改造後的麥金儂酒店開始亞洲首演,創造了中國商業戲劇的多項紀錄。數據顯示,9年多來該劇已上演2500余場,觀眾累計超過70萬人次,總票房收入突破6億元,帶動至少40億元的衍生消費,觀眾復刷率達30%,其中觀演超過5次的核心粉絲群體佔8.2%,最高復刷次數超過600場。這些無疑是《不眠之夜》其他版本難以超越的。

  在早期版本中,上海版沿襲紐約版模式,“偶發性”和“不確定性”被視為其核心審美價值——彼時的觀眾被要求戴上白色面具,如幽靈般在麥金儂酒店的迷宮中游蕩,沒有地圖,沒有嚮導,只有不斷發生的、破碎的時間碎片和一次次不期而遇的邂逅。這種設計似乎讓瓦爾特·本雅明筆下的“漫遊者”幽靈,依然徘徊在現代劇場的迷宮中——觀眾放棄對結果的掌控,在迷失中通過身體的意外遭遇,來構建屬於自己的獨特敘事。年輕觀眾把自己在麥金儂酒店的沉浸體驗發佈在社交媒體賬號上,構建屬於個人的、時髦的“戲劇”經歷,在這個人人都是“演員”的時代,形成新的獨立表達。這恰是法國思想家居伊·德波筆下的社會藝術景觀(Spectacle),“當完全成為商品的文化,成為景觀社會的明星商品,它的先鋒就是它的消亡”。

  一段時間之後,上海版又進行了本土化改造,融入《白蛇傳》《蝴蝶夢》等文本元素,又推出“冒險靈”與“漫遊靈”的雙通道模式,將原本自由無序的探索轉化為觀眾不同層級的“沉浸”。

  隨著演出週期的拉長與受眾群體的泛化,這種在劇場中的“迷路”與“偶遇”已不再只是隨性的審美體驗,還夾雜著某些消費風險的焦慮。有數據顯示,《不眠之夜》上海版的境外與跨省觀眾佔比已達62%。對於這些“一次性觀眾”來説,形式的體驗與消費的回報是同等重要的。觀眾不再滿足於在黑暗中偶遇,而是手握精確“路線圖”,力求在一次觀演中打卡更多的互動。於是,在社交媒體“保姆級攻略”的引導下,觀眾在沉浸劇場中的“打卡”和“盲盒”被納入可預測、可控制的框架內,將原本非線性的藝術體驗規訓為“任務清單”,從未知冒險轉為可控收集。觀眾也從劇場景觀裏的“漫遊者”,轉變為手持各種攻略的“質檢員”。

  從“漫遊者”到“質檢員”的轉變,雖保留了原本的形態,卻簡化了“沉浸”的意義;當藝術審美被量化為“到此一遊”的打卡體驗,這過程本身已成為都市戲劇的當代寓言。

  紐約版上演了14年,于2025年1月謝幕;上海版則在不斷地“自我本土化”,將戲劇的先鋒性、藝術性和當下社會的消費性、娛樂性摻雜在一起,成為沉浸戲劇在中國發展歷程的一個濃縮景觀。德波評析景觀社會時指出,認為大眾媒介對社會生活的影響遠不像今天那麼深刻和廣泛,但他所説的景觀深層、無形的控制和對大眾生活方式的引導是透徹的,這也恰恰符合今天媒介景觀的決定力量。

  “沉浸”成為意義本身

  縱觀全球,成功的沉浸戲劇項目大多與經典IP結合:《秘密影院:007大戰皇家賭場》之於007電影、《娜塔莎、皮埃爾和1812年的大彗星》之於小説《戰爭與和平》、《愛麗絲冒險奇遇記》之於童話《愛麗絲漫遊仙境》。中國本土的創新亦遵循此道,《三體·引力之外》《盜墓筆記》等均依託強大IP。

  此外,還有許多以戲劇為方法、以“沉浸”之名展開的文化場景,如《長安十二時辰主題街區》《大唐不夜城》《只有河南·戲劇幻城》和沂南地區的紅旅主題項目《紅嫂家鄉》等,以及小型的沉浸體驗,如密室逃脫、劇本殺、換裝體驗館等。

  這進一步揭示了一個關鍵邏輯:在沉浸體驗中,複雜的原創故事是奢侈品,甚至可能成為障礙。觀眾進入一個碎片化的物理敘事空間,首要任務並非理解情節的深邃或與人物共情,而是迅速識別情境、捕捉氛圍、投入互動。因此,簡化的、類型化的故事框架(如懸疑、探險、愛情)成為最優載體。

  觀眾所重視的,是如何在戲中完成屬於自己的“表演”,他們展現自身沉浸于戲中的“觀看”行為,遠比“觀看”的內容更為重要。對觀眾而言,表演所激發的愉悅深深植根于他們的知覺與行動之中,就像在遊戲中創建角色、社交與冒險一樣,由表演形式所直接産生的體驗,是一種由內而外、自我確證的真實欣喜。

  另一個具有啟示性的案例或許是迪士尼樂園,它已成為沉浸體驗的另一個巔峰之作。在樂園中,最投入的“演員”常常不是扮演公主或英雄的員工,而是那些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他們穿著卡通服裝,沉浸在“公主夢”或“英雄夢”中,反復打卡,樂此不疲。戲劇的故事性完全融解于環境、音樂、表演和遊客自身的扮演行為中,人們消費的已不再是故事,而是“成為故事一部分”這一形式本身。

  當人們流連于形式所創造的完整體驗情境時,他們是否還在追問戲劇背後的深層意義?這或許是沉浸體驗帶給當代文化的核心命題——形式不僅承載意義,更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意義新的生成方式。

  英國美學家克萊夫·貝爾認為藝術本質在於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他毫不回避對純粹的形式關係的推崇,認為形式的美感才是藝術不受時空所限的“終極現實”,以此才能喚起“不可名狀的審美感情”。

  我們在今天叩問“形式”,不是為了顛覆意涵的價值,更不是要導向一種形式主義的唯美狂歡。當深刻的文藝議題被簡化為可消費的“話題標簽”,其意義便已在傳遞給觀眾之前,被形式悄然篡改。商業邏輯或流量法則,首先改造的正是形式,而新的形式會不可抗拒地催生出與之匹配的、扁平化的意義。

  人們之所以能感受到其中的意味,是因為它們積澱了社會內容的形式。在這樣的框架內部,戲劇“相遇”的本質並未消亡,而是以新的語法在悄然生長。

  今天,我們回望沉浸戲劇,它是不是戲劇、它源自哪似乎都不重要了。藝術創作要“紮根人民、紮根生活”,新的藝術形式可能並不囿于傳統的藝術概念,因大眾的體驗、參與、感受,以及社會氛圍的需要而發生變化。藝術語言、情感表達、人與藝術的交流互動,這些本就會不斷翻新、不斷試錯,重要的不是它的藝術范兒是不是夠純正,而是它能不能觸動時代情感。戲劇的每一次轉身、每一次變形,是因為社會需要它、時代需要它。

  英國戲劇大師彼得·布魯克在2019年為其問世逾50年的巨著《空的空間》新版撰寫序言時指出:“戲劇只存在於當下,當下絕非一成不變,而是瞬息萬變。”在這一刻的回望與評説之外,沉浸的藝術形態已破土新生;它所叩問的,不再只是“戲劇應該是什麼”,而是我們“還可以如何相遇、感知與共同在場”。有意味的形式就是內容。以戲劇作為方法,無論A、B、C,還是C+,十多年來,我們都在場。(作者沈嘉熠 係華東師範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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