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先行”並非僅僅是創作程式的前置,更應是劇作內容與意涵的深度打磨。
紮實嚴謹的劇作方能經得起反復推敲,唯有如此,“劇本先行”才能破解浮躁之風,才能在創作現實中真正落地。
“劇本先行”作為一種符合藝術規律的創作理念,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應注重從流程規範、制度支撐以及評價機制上給予進一步的優化。
劇本對於戲劇與影視作品的重要程度雖已無需多言,且符合藝術創作規律的“劇本先行”也獲得了越來越多劇作者的重視,但近年來,優秀的劇本依然稀缺。“劇本先行”並非僅僅是創作程式的前置,更應是劇作內容與意涵的深度打磨。一部優秀的劇本,可以使演員的表演、技巧乃至絕活皆得到淋漓盡致地發揮,也能給觀眾帶來反復觀看與深入解讀的空間,進而共同構成高階的審美體驗。但與此相反,一部不符合歷史時代,未能做到雅俗共賞,且不具備思想深度的劇本,哪怕只是一句脫離時代的臺詞或者一處略顯尷尬的情節設定,都會使作品的美感瞬間消解,不僅令演員的表演無的放矢,更無法與觀眾建立起有效的情感共鳴。因而,從這一層面來看,真正意義上的“劇本先行”,是戲劇與影視作品整體創作中的根基,也是一部作品歷經沙汰後仍然能夠被大眾記憶的關鍵所在。
然而,在某些創作環境中,“劇本先行”卻受到了多方麵條件的制約,比如一些項目或資金方基於風險可控的考量,對劇本的類型特徵、故事架構、創作週期等提出明確的要求。一方面,項目或資金方希望先有“好劇本”,再據此推進其後的融資、拍攝、剪輯、宣發等工作,但此階段的“劇本先行”有可能面臨不能確權的問題,於是真正具有創意的劇本構思,往往只能被編劇無限期“珍藏”,甚至始終無法進入創作流程。另一方面,一些暫時並未納入項目或資金方考慮的劇本,雖在編劇的獨立寫作中已初具成為好劇本的潛質,但這樣的劇本往往又因缺乏渠道或展示的平臺,而無法獲得“劇本先行”的實踐機會。由此可見,“劇本先行”在某些創作環境中陷入了一種悖論:它本應是優質內容的“孵化器”,但在一些産業邏輯與創作週期的雙重影響下,反而呈現出浮躁的創作生態。
當然,劇本創作中的浮躁之風,也不僅僅來自項目或資金方與劇作者之間的相互“博弈”。隨著大數據的精準化推送、短視頻的碎片化敘事以及人工智能輔助寫作的持續融入,劇本往往在動筆之前便被預設了“爆款公式”,一些創作者自身也逐漸習慣於“跟風創作”與“套路化寫作”。與此同時,隨著部分平臺對內容更新速度的極致追求,編劇反復打磨與沉澱的可能性也在被不斷壓縮,因而在某些劇本中,浮躁遂從個體選擇演變成了系統性的創作慣性。
因此,“劇本先行”作為一種符合藝術規律的創作理念,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應注重從流程規範、制度支撐以及評價機制上給予進一步的優化。具體而言,流程層面應明確各環節的權責銜接,避免因項目推進削弱劇本的核心地位。制度層面須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為編劇的創意成果提供更加可行的法律保障。評價機制上,則應建立兼顧藝術標準與産業可行性的多元評估體系,避免單純以類型化、模板化以及唯流量的指標衡量劇本價值。
近年來,多部電視劇集,比如《覺醒年代》《太平年》等,都引發了觀眾的廣泛討論,更引起了人們對於歷史知識的持續關注,成為“劇本先行”的成功範例。據相關報道,電視劇《覺醒年代》的編劇從2014年左右即開始構思和蒐集資料,並閱讀了大量歷史文獻、人物傳記、回憶錄以及相關文章等,劇本最終於2020年定稿,前後歷時近6年。而《太平年》的編劇在創作過程中也同樣系統查閱了包括《新五代史》《舊五代史》《續資治通鑒長編》《宋史》及《太平禦覽》《冊府元龜》在內的基礎史料,並廣泛參考了吳越國的大量原始文獻。此外,劇組還聘請了多位宋史、五代史學者擔任顧問,最終形成了一部尊重基本史實、還原時代風貌的“歷史正劇”。這説明,紮實嚴謹的劇作方能經得起反復推敲,唯有如此,“劇本先行”才能破解浮躁之風,才能在創作現實中真正落地。(雍文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