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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閉幕
福建日報  2018-07-27 09:40:08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于7月26日下午閉幕。

  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于偉國委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廣敏主持會議。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琪玉、鄧力平、潘徵、吳洪芹、檀雲坤,秘書長劉道崎和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副省長鄭新聰,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生態公益林條例》和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福建省台灣船舶停泊點管理辦法》的決定。

  會議決定批准《福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三明市東牙溪和薯沙溪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會議表決通過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17年省級決算的決議。

  會議表決通過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和決定任免名單(名單見2版)。任命陳善光為省人大常委會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主任,任命張燦民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因工作需要,免去張兆民的省人大常委會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魏克良的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王永禮的省財政廳廳長職務。

  表決前,擬任命的省政府組成人員作了供職發言。會議向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並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省直有關單位負責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各部門和派駐機關紀檢組、各設區市人大常委會的負責同志也列席了會議。

  當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鄧力平主持,副省長楊賢金、省監委負責人、省法院院長吳偕林、省檢察院負責人等列席會議。會議先後聽取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楊國豪作關於人事安排的説明,潘徵作關於提請人大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任免議案的説明,楊賢金作關於提請政府組成人員職務任免議案的説明,吳偕林作關於提請審判人員職務任免報告的説明,省財政廳副廳長楊雋作關於福建省2017年省級決算的報告,省審計廳廳長楊紅作關於2017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的報告,省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陳青文作關於福建省2017年省級決算草案審查結果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組長黃琪玉作關於檢查《福建省河道保護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第二次全體會議後,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了有關人事事項、法規草案修改稿、有關報告和決議草案,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福建日報 記者 鄭昭)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