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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豐澤20多名大功率摩托車車主承諾拒絕“飆車”
東南網  2018-07-31 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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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查扣的大功率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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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多名大功率摩托車車主在承諾書上簽名

  東南網7月30日訊(本網記者 潘賢利 通訊員 吳小玉)“我保證從今以後不再參與道路飆車行為,我真的不應該參與飆車,飆車帶來噪聲污染的同時,也時刻威脅著自身及道路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極易引發交通事故……”30日下午,在泉州市交警支隊豐澤大隊舉辦的打擊“飆車”專項行動階段性戰果暨簽訂拒絕“飆車”承諾書大會上,1名大功率摩托車車主如是説。

  在此次會上,豐澤交警大隊總結了近期來打擊“飆車”專項行動工作,並召集了20多名大功率摩托車車主,與他們簽訂了“遠離醉駕飆車 安全文明駕駛承諾書”,從源頭上引導、宣講飆車的社會危害性,從而有效遏制飆車現象。

  據介紹,今年6月初,交警豐澤大隊成立以事故中隊為主要成員的反飆車專案小組,對嫌疑車輛行經的路段展開調查工作。距前次查獲的四名95後小夥飆車案件僅一個月左右,豐澤交警再次查獲4名飆車成員,這4人因駕駛大功率摩托車追逐競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6月13日,交警豐澤大隊民警接群眾舉報,沿海大通道上,4人駕駛大功率摩托車有追逐競駛的嫌疑,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嚴重危害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民警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6月12日22時許,4名騎手相約駕車在晉江大橋集合,沿通港東街—沿海大通道一線往返競馳。由於案發時為夜間,駕乘人員均佩戴全封閉安全頭盔,車速又很快,在監控視頻中只能看到一道殘影,給整個案件偵破帶來很大困難。辦案民警經過多日調查取證,調取大量監控視頻分析比對,最終於7月13日先後鎖定當晚4名騎手身份,並於7月13日、7月14日先後在晉江抓獲3名嫌疑人,另一人迫於警方的壓力於23日投案自首。

  據交警豐澤大隊事故中隊楊鴻志副中隊長介紹,4名騎手分別是易某華(27周歲、男、江西人)、郭某森(25周歲、男、永春人)和吳某鈞(19周歲、男、鯉城人)、何某琴(22周歲、女、貴州人),其中吳某鈞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當晚4人通過“某機車俱樂部的QQ群”約定在晉江大橋集合,而後4輛車沿著通港東街、後渚大橋、沿海大通道、最後到達惠安月亮灣,在月亮灣稍作休息後,又原路返回,整個行駛路程超過60公里。4輛車一路轟鳴,沿路相互追逐競駛,你追我趕,隨意超車,部分路段時速高達140km/h,可謂險象環生。7月13日,豐澤交警大隊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易某華、郭某森和吳某鈞、何某琴等4人刑事立案偵查,並對4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了解,下一階段,豐澤交警大隊將充分發揮科技信息化手段,深入轄區各卡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反飆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大持續打擊力度,在查處過程中做到從嚴從實頂格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S型騎行等飆車行為是一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部分駕駛員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飆車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尤其是青少年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為了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切勿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S型騎行、飆車。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