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城鄉居民養老金最低標準提至每人每月160元
福州新聞網8月2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準,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將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據了解,此次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增加30元,增加部分從2018年1月1日起發放。本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範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涉及我市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38.18萬人。
此次調整工作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于已7月31日前發放到位,共調整補發33762.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