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8月起龍岩305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費
近日,記者從龍岩市醫保局獲悉,從8月1日起,龍岩市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實行按病種收費和支付方式改革,全市305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付費,並納入醫保支付目錄。
據悉,按病種收費,即患者從入院就診到康復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費,醫院按此標準收費,醫保和患者按規定比例付費。
此次改革包括了305個病種,主要是常見多發病種,如糖尿病、白內障、結石、急性闌尾炎、脊椎病等。為促進分級診療,此次按病種收費還將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根據醫療機構的不同技術等級和性質,確定不同的收費標準。
據介紹,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按照該病種的收費標準結算,不設起付線,不區分目錄內外用藥,由個人和統籌基金按比例分擔。如患者選擇可另行收費的醫保目錄內醫用耗材,在設定的最高支付限額內的費用,由個人和醫保基金按規定標準結算。
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方面,三級醫院和二級醫院醫保基金支付比例,職工醫保分別享受70%和80%,退休職工分別享受75%和85%,城鄉居民分別享受45%和65%。中醫院按相應級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新羅區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到龍岩人民醫院住院,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負擔40%。耐藥肺結核定點市第二醫院,城鄉居民入院治療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同時,如果出現並發癥等特殊原因,導致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明顯偏離病種收費標準的病例,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退出按病種收費,退出率控制在15%以內。實際醫療費用未達到按病種收費標準50%的病例應退出按病種收費,不納入退出率考核,仍按原收費方式結算。
此外,該政策與其他醫保政策沒有衝突。生育保險參保人員,涉及生育的病種,醫保支付待遇仍按現行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由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符合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政策,以及符合醫療救助補助政策的醫療費用,繼續按相關規定執行。 (全媒體記者 戴敏 通訊員 蔡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