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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起 福建省內交通違法在任一交警窗口均可處理
福州新聞網  2018-08-10 10:05:36

  原標題:8月31日起 省內交通違法在任一交警窗口均可處理

  福州新聞網8月1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劉君琳 通訊員 榕交警)記者昨日獲悉,8月31日起,省內高速和地方交通違法在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均可處理,全部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均可繳納交通違法罰款。

  31日起,實行全省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均可處理包含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在內的省內道路發生的所有交通技術監控違法工作,實現群眾處理交通技術監控違法“最多跑一趟”。

  擴展交通違法罰款繳納渠道,在現有互聯網、手機等線上繳交交通違法罰款的基礎上,實行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均可線下辦理交通違法罰款代收業務,並向當事人提供電子繳款書號,當事人需紙質罰款票據的,可憑電子繳款書號前往代收銀行指定網點獲取,實現線上、線下渠道均可繳交交通違法罰款。

  目前,各部門在密切配合加緊籌備,相關配套系統正在進行升級改造,準備工作穩步推進。升級改造完成並驗收通過後,將向社會公佈非稅收入代收銀行。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