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福建頻道消息(王禮林):國際在線福建頻道8月31日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為加快推進移民和出入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改進提升移民出入境服務管理的新期待,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的統一部署,福建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繼2018年5月1日全面施行申辦護照等出入境證件“只跑一次”制度後,將於9月1日起施行以下四項出入境便利新舉措。
據悉,四項出入境便利新舉措具體為:
一是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外省居民可在福建省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人的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二是內地(大陸)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辦理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簽注。福建全省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可受理非本地戶籍居民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簽注,申請人的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三是內地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簽發時限全部縮短到7個工作日。內地(大陸)居民在戶籍地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簽發時限縮短到7個工作日。
四是為有應急需求的外籍人員提供便利。福建全省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以及公安部委託的福清、長樂、連江、馬尾、晉江、石獅等6個縣(市、區)公安出入境管理大隊遇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外籍人員,提供即時受理審批便利:對於丟失護照急需補辦簽證出境的外籍人員,憑邀請單位提供的事由説明函件、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外籍船員及其隨行家屬急需申請停留證件離開港口城市轉機出境的,憑船舶代理公司擔保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外國旅遊團成員急需申請團體簽證分離出境的,憑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説明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
據了解,近年來,福建省居民出國境辦證需求逐年攀升,出入境業務量從2010年的151.7萬人次增長到2017年的431.1萬人次,年均增長16.1%。2018年上半年,福建全省公安機關共簽發各類出入境證件237.7萬人次,同比增長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