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2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深化産教融合十五條措施的通知,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允許公辦職業院校利用校企合作、社會服務的收入或固定資産、無形資産,與企業共同舉辦非營利性的混合所有制二級辦學機構;允許通過購買服務、委託管理等方式,支持企業參與公辦職業院校辦學。
通知中提到,我省將推動各設區市在工業園區建設職業教育園區,與高校、職業院校共建産教融合園區;推動省、市屬國有和龍頭企業牽頭組建覆蓋全産業鏈的職教集團。
該通知要求將工匠精神培育融入素質教育,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推動職業院校與中小學共同開展勞動教育和生産實踐體驗。
通知中還提到,我省將開展“學分銀行”建設試點,探索高校和行業企業課程學分轉化互認;企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學習成果,可依照有關規定和辦法與職業院校教育實現互認和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