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3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戴敏 通訊員 邱小堯)日前,龍岩市出臺《龍岩市一次性創業補貼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加大創業扶持力度,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據悉,《細則》主要有三個方面變動,一是將近3年內返鄉創業農民納入政策扶持範圍;二是只要創辦了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合作社、網店,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三是將原來一檔補貼調整為兩檔。
具體補助對象方面,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人員包括:實現自主創業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近3年內實現自主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離開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外出務工或經商,近3年內返回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且在勞動年齡段的農民。
根據《細則》,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註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網店等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所創辦企業(實體、網店)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下同)且當前仍在正常運營。
同時,每位創業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助,每份營業執照只能申請一次補助。而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辦理了就業登記的;用人單位正在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網店兼職經營人員,不能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
《細則》規定,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分為兩個檔次,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其中,申請人及所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合作社、網店等符合上述條件,且申請人在創辦企業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申請人及所創辦企業符合上述條件,且創業帶動就業人數5人及以上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