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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民企發展措施
東南網  2019-02-18 10:29:16

  東南網2月17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獲悉,近日福建省財政廳印發有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民營企業發展的九條措施。

  舉措提到,要確保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到位。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化管理,推進涉企收費目錄常態化公開,嚴禁違規收費行為。要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納稅人減稅降費政策的宣傳解讀,幫助企業知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解決好政策“最後一公里”問題。

  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要抓緊對現行規章、規範性文件中含有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進行清理,尤其是對PPP項目市場準入、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要嚴格履行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嚴禁對民營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嚴禁限制民營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堅決杜絕各類“彈簧門”“玻璃門”等現象。

  抓好清理拖欠賬款有關工作。開展政府部門拖欠賬款全面摸底排查統計工作,建立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臺賬,詳細掌握當地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的規模結構,加快預算資金撥付進度,保障行政機關清理欠款,支持事業單位清理欠款,規範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欠款,嚴防新增拖欠。

  規範工程項目評審管理。要進一步規範工程項目評審活動,依法依規開展評審。對外發佈的評審相關規範性文件必須通過公平競爭審查,項目評審需對外委託社會仲介機構評審的,要建立健全社會仲介庫,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開展委託評審業務。

  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制度。對推行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對採用工程品質保證擔保、工程品質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同時,進一步加大涉企保證金清理力度,公佈目錄清單,及時清退沒有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准的涉企保證金,努力降低民營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著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安排專項資金,對金融機構向小企業發放貸款予以風險補償,對符合條件的微利項目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給予貼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的信貸投放。要進一步完善擔保代償補償機制,設立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增性支持,努力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

  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標準化改革,完善行政權責清單制度,實行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推進網上辦事和電子證照在行政審批系統中的應用。進一步簡化優化辦理流程,統一辦事標準,推進“四級四同”,全面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實現“最多跑一趟”。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