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惠及全市91.71萬人
目前泉州各地均已將當地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5—15元不等,調整後全市平均基礎養老金標準達146.60元,較國家、省定標準分別高出58.60元和23.60元
今年2月底,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發文,要求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目前泉州各地均已將當地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5—15元不等。據市城鄉居民保中心統計,此次待遇調整惠及全市91.71萬名城鄉居民保待遇領取人員,全市平均基礎養老金標準達146.60元,較國家、省定標準分別高出58.60元和23.60元。
截至4月底,泉州所有縣(市、區)均已將當地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其中:鯉城、石獅、南安、安溪、永春和德化均提高5元,豐澤、泉港、臺商區和惠安均提高10元,洛江提高12元,晉江60周歲至64周歲的提高10元、65周歲及以上的提高15元。此次調整後,全市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每月支出金額將超過1.34億元,年支出金額將超過16億元,各級財政預算全年支出增加了近9000萬元,惠民力度進一步增強。
市城鄉居民保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新標準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上月底已全部發放到位(含補發)。自2009年12月以來,全市各地先後74次調整提高了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截至目前,各地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標準具體是:晉江180元(60—64周歲的180元,65周歲及以上的185元),石獅178元,泉港、臺商區、惠安160元,豐澤、洛江150元,鯉城143元,南安133元,安溪、永春、德化123元。此外,今年以來石獅、惠安、豐澤分別將當地被徵地(收海)人員養老保障金標準再次提高27元、40元和15元,達到每人每月447元、380元、225元。(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陳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