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福建省八個部門出臺意見保障建設用砂規範發展
福建日報  2019-09-03 09:36:59

  原標題:八部門出臺意見保障建設用砂規範發展

  近日,省住建廳、自然資源廳、工信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市場監管局、福建海事局制定出臺《福建省保障建設用砂規範發展指導意見》,明確要進一步規範機制砂、河砂、海砂等建設用砂資源利用,保障建設用砂供應和工程品質,促進經濟建設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

  意見提出,要積極推廣應用機制砂。加快機制砂礦山選址出讓,鼓勵支持國有大型企業參與機制砂項目的投資、生産和經營,堅持高標準開採和高品質生産,規範機制砂生産企業管理,加快機制砂産業發展。加快機制砂項目落地建設,2019年推動規模化機制砂項目落地,新增機制砂年産能1500萬立方米;2020年,實現全省機制砂礦山計劃項目投産,累計新增機制砂年産能5000萬立方米;2021年,累計新增機制砂年産能7000萬立方米,實現全省建設用砂供需基本平衡,形成規範有序的砂料市場體系。

  科學合理利用河砂。嚴控年度總量,嚴控採砂許可,河砂供應要優先滿足省內需求,保障高鐵、核電等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鼓勵支持用砂緊缺地區從境外砂源豐富地區合法合規進口合格河砂。

  鼓勵砂料資源回收利用。建設項目在其用地紅線範圍內,因工程需要進行開山、掘進和平整場地所形成的砂石料,用於供應項目自身使用的,不需辦理採礦許可證和繳交資源費用;多餘的砂石料要依法依規處置。落實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包政策,對列入省級投資工程包的廢棄礦山治理項目,復綠工程所産生的砂石料,可用於生産機制砂。( 嚴順龍)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