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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教育遺産日”被確定為每年10月21日
2024-10-21 10:26:15來源:福建日報編輯:鄭艷靈責編:尹小兵

  記者近日從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獲悉,《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産保護辦法》于10月21日正式施行。

  辦法共4章35條,主要從適用範圍、規劃管理、傳承利用等方面對嘉庚教育遺産保護工作進行了規定。辦法明確嘉庚教育遺産的概念,建立名錄管理制度並實施保護名錄動態管理。完善管理體制,注重在市級層面建立嘉庚教育遺産保護綜合協調機制。建立專家諮詢委員會,為嘉庚教育遺産的傳承與保護提供智庫支持。兼顧保護傳承,從保護機制、活化利用措施、公眾參與、海內外交流等不同維度細化規定,將文化遺産保護與嘉庚教育遺産傳承利用融為一體。

  同時,將每年的10月21日確定為“嘉庚教育遺産日”。作為我國第一部教育遺産保護的地方政府規章,辦法的制定實施,將對保護傳承嘉庚教育遺産,弘揚嘉庚精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記者 黃星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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