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鋰電池海運安全管理邁入規範化、國際化 我國首部《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在廈發佈
4月2日,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以下簡稱《要求》)發佈活動在廈門舉行。這是我國交通運輸行業首部關於鋰電池海上安全運輸技術要求的推薦性標準,標誌著我國鋰電池海運安全管理邁入規範化、國際化新篇章。《要求》將於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當前,全球新能源産業蓬勃發展,鋰電池作為核心動力源,市場需求與日俱增。去年我國鋰電池累計出口額為4433.62億元。作為民營經濟大省,福建省鋰電池出口額連續20個月領跑全國,2023—2024年連續兩年破千億元,其中有近90%的鋰電池從廈門港出口。
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鋰電池生産國和出口國,亟須完善海運鋰電池安全技術標準,以保障運輸安全、提升國際競爭力。2023年,交通運輸部將《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納入第二批交通運輸標準化計劃。在交通運輸部指導下,遼寧海事局牽頭《要求》起草工作,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福建海事局、深圳海事局會同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鋰電池企業、中國船級社、航海院校等深度參與《要求》的研究制定,有力傳遞出行業對新業態安全、規範發展的堅定決心。
《要求》結合國際規則與國內實踐,首次在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中詳細規定了船舶載運鋰電池的分類和編號、鋰電池的要求,以及鋰電池的包裝和貨物運輸組件、托運、裝卸、承運和應急等安全技術要求,為行業提供科學、便利、統一的安全管理依據,不僅填補了國內鋰電池海運安全標準的空白,更與國際海事組織(IMO)相關國際公約高度銜接,為鋰電池海運安全出口提供專業指導。“隨著技術迭代,如今的鋰電池體積、結構與以往相比都發生了改變,部分新産品在海運安全標準中存在一定空白。《要求》的出臺就像一本全新的‘安全手冊’,對不同類型的鋰電池産品進行劃分歸類,為企業保障出運安全、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運輸效率提供了技術支持。”福建量道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林崇英説。
近年來,廈門持續完善政策體系、搭建創新平臺、優化港口服務,護航全省鋰電産品經廈門港走向世界。廈門海事局黨組書記、局長吳蔚表示,將以《要求》發佈和施行為契機,進一步發揮廈門“多區疊加”區位優勢,合力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以安全高效的海運體系為國家綠色轉型添勢賦能。
本次發佈活動以“創新驅動 安全領航”為主題,由廈門海事局聯合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廈門港口管理局共同承辦。(林梓健 陳旭 林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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